关于浙工大生态工业创新研究院研发中心办公配套建设工程的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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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工大生态工业创新研究院研发中心办公配套建设工程的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LYSG2024-GS-01

  1.发包条件

  浙工大生态工 (略) 研发中心办公配套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浙江新北 (略)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分中心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龙山路16号。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展厅(建筑面积818.64m2)土建及安装工程、综合楼改造、停车棚及门卫改造、室外改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⑷审定预算:*元,下浮区间为:8%-14%(含8%、14%)。

  ⑸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2023年12月25日更新)在“ (略) 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承包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3.4承包意向人应提供企业参保人员不少于50人的社保清单( (略) 内提供2023年12月份, (略) 外若因社保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3年12月份社保的,按最近一期的提供)。

  4.本工程实行小额工程全流程不见面发包。

  4.1凡有意参加承包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并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 《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发包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承包意向人关注并及时获取,发包人也不再要求承包意向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衢州地区所办理联通CA和天谷CA在龙游县可直接使用,不需重复办理。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参与项目并下载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报名操作,承包意向人下载发包文件并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确认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的承包申请。

  4.4龙游县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承包意向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下载查阅。

  5.承包意向保证金

  5.1承包意向人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游县小额工程招投标诚信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并已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免交承包意向保证金。

  5.2承包意向人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本工程承包意向保证金*万*仟元整,承包意向保证金支付必须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承包意向保证金缴纳说明,并严格按照该说明的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的承包意向人,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可认为该承包意向人未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正确缴纳承包意向保证金,并否决其承包申请。

  5.3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承包意向人承包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①转账(电汇或网银)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

  ②保函(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保单)的通知”)。

  5.3.1承包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承包保证金缴纳截止(提交承包意向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5.3.2承包意向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5.3.3因承包意向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承包意向文件不予接收。

  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承包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承包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

  (2)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3)承包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4)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发包会议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5)承包意向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发包会议行为,其承包意向文件作无效处理。

  出现提醒未尽情况, (略) 技术服务人员:白先生*。

  5.3.4本项目发包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请承包人在承包意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发包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6.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4年1月5日16:30时。

  7.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8.承包意向人通过龙游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承包意向文件为评审依据。发包会议当日,所有承包意向人不必抵达发包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发包会议。承包意向人如来发包会议现场参加发包会议的,发包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9.联系方式

  发包人:浙江新北 (略)

  地 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衢州 (略)

  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商务楼402室

  联系人:纪先生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2024年1月2日

招标公告附件.pdf

  发包编号:LYSG2024-GS-01

  1.发包条件

  浙工大生态工 (略) 研发中心办公配套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浙江新北 (略)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分中心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龙山路16号。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展厅(建筑面积818.64m2)土建及安装工程、综合楼改造、停车棚及门卫改造、室外改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⑷审定预算:*元,下浮区间为:8%-14%(含8%、14%)。

  ⑸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2023年12月25日更新)在“ (略) 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承包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3.4承包意向人应提供企业参保人员不少于50人的社保清单( (略) 内提供2023年12月份, (略) 外若因社保系统原因无法提供2023年12月份社保的,按最近一期的提供)。

  4.本工程实行小额工程全流程不见面发包。

  4.1凡有意参加承包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并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 《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发包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承包意向人关注并及时获取,发包人也不再要求承包意向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衢州地区所办理联通CA和天谷CA在龙游县可直接使用,不需重复办理。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参与项目并下载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报名操作,承包意向人下载发包文件并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确认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的承包申请。

  4.4龙游县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承包意向人自行前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下载查阅。

  5.承包意向保证金

  5.1承包意向人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龙游县小额工程招投标诚信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并已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免交承包意向保证金。

  5.2承包意向人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本工程承包意向保证金*万*仟元整,承包意向保证金支付必须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承包意向保证金缴纳说明,并严格按照该说明的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的承包意向人,发包人或代理机构可认为该承包意向人未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正确缴纳承包意向保证金,并否决其承包申请。

  5.3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承包意向人承包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①转账(电汇或网银)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通过“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缴纳保证金操作示意卡”。

  ②保函(具体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保单)的通知”)。

  5.3.1承包保证金缴纳必须使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在承包保证金缴纳截止(提交承包意向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5.3.2承包意向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5.3.3因承包意向人未规范操作引起的保证金递交无效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承包意向文件不予接收。

  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承包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承包保证金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

  (2)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虚拟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3)承包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

  (4)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发包会议截止期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5)承包意向人已获取或未获取虚拟账号,而使用其他企业的虚拟账号进行转账的,应认定为串通发包会议行为,其承包意向文件作无效处理。

  出现提醒未尽情况, (略) 技术服务人员:白先生*。

  5.3.4本项目发包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请承包人在承包意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发包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6.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4年1月5日16:30时。

  7.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8.承包意向人通过龙游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承包意向文件为评审依据。发包会议当日,所有承包意向人不必抵达发包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发包会议。承包意向人如来发包会议现场参加发包会议的,发包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9.联系方式

  发包人:浙江新北 (略)

  地 址:龙游县金星大道2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衢州 (略)

  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商务楼402室

  联系人:纪先生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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