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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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阅读次数:发布人:邬金松信息来源:省水利厅日期:2024-01-02 16:18[ 字体: ]

(略) 水利厅关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我厅接受了 1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9日。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九华山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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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发布人:邬金松信息来源:省水利厅日期:2024-01-02 16:18[ 字体: ]

(略) 水利厅关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我厅接受了 1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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