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良庆区基层医疗机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地段和服务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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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良庆区基层医疗机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地段和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镇(中心) (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广西 (略) , (略) (略) (略) , (略) , (略) (略) ,南宁 (略) , (略) 第 (略) ,各镇(街道)卫计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机构:

为推动我城区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结合属地管理、按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城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地段和服务项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沙田街道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略) 承办):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前进社区、锦绣社区、三叠石社区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二、金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阳光社区、银沙社区、五象岭北社区、金象社区(除荣光南路以东及欣荣小区、金沙碧园小区、幸福花园小区外)、秀林社区( (略) 小区外)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以及金象社区中的荣光南路以东及欣荣小区、金沙碧园小区、幸福花园小区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三、玉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大沙田街道的玉泉社区、景华社区、石子塘社区、五象社区中五象路以西和五象北一街以南(除去整条建福街、五象北一街、五象路及秀和路1号至25号)区域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以及五象社区中的五象路以东、五象北一街以北(包括整条建福街、五象北一街、五象路及秀和路1号至25号)的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四、银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承办):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银海社区、志远社区、秀林 (略) 小区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五、五象秋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西 (略) 承办):负责良庆镇范围内的蟠龙社区(除五象大道以北、龙堤路以南、体强路以西和宋厢路以东所围成的区域外:第12网格)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六、蟠龙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略) 承办):负责良庆镇范围内的宋厢社区(除去江悦蓝湾、金源一品小区外)和蟠龙社区中五象大道以北、龙堤路以南、体强路以西、宋厢路以东(第12网格)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以及宋厢社区中的江悦蓝湾、金源一品小区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七、五象湖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承办):负责良庆镇范围内良玉社区(除绿地国际花都小区及华润二十四城小区外)、新村、良玉大道以北的五象湖社区和玉洞街道范围内的玉洞村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八、良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承办):负责良玉大道以南的五象湖社区和玉洞街道范围内的金海社区、平乐村、那平村区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九、坡洋社区卫生服务站( (略) 承办):负责玉洞街道范围内的坡洋社区、玉龙社区、亮岭社区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金象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金象社区中的荣光南路以东及欣荣小区、金沙碧园小区、幸福花园小区区域内的除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外的其他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一、沿海五象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五象社区中的五象路以东、五象北一街以北的(包括整条建福街、五象北一街、五象路及秀和路1号至25号)区域内的除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外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二、蟠龙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良庆镇的宋厢社区中江悦蓝湾小区、金源一品小区区域内除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外的其他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三、五象湖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良庆镇范围内的良玉社区中绿地国际花都小区及华润二十四城小区区域内的除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外的其他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四、 (略) :负责良庆镇范围内除宋厢社区、蟠龙社区、新村、良玉社区及五象湖社区外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五、 (略) :负责那马镇管辖范围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六、 (略) :负责那陈镇管辖范围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七、大 (略) :负责大塘镇管辖范围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八、南晓 (略) :负责南晓镇管辖范围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九、广西 (略) 、 (略) (略) (略) 、 (略) 、 (略) (略) : (略) 接诊的孕产妇开展孕产期保健、对新生儿接种首针*肝疫苗、卡介苗,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网络直报。

二十、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情况,确保城区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和管理,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免费提供辅助检查服务项目进行责任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如下:金象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对服务对象开展有影像、实验室检查的,由金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五象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对服务对象开展有影像、实验室检查的,由玉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蟠龙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对服务对象开展有影像、实验室检查的,由蟠龙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五象湖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对服务对象开展有影像、实验室检查的,由 (略) 承担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项目中涉及的服务费由城区卫健局组织当事双方协商划拨。

本通知从**日起开始实施,请各实施单位根据所辖责任地段和服务项目,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日


各镇(中心) (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广西 (略) , (略) (略) (略) , (略) , (略) (略) ,南宁 (略) , (略) 第 (略) ,各镇(街道)卫计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机构:

为推动我城区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结合属地管理、按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城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地段和服务项目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沙田街道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略) 承办):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前进社区、锦绣社区、三叠石社区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二、金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阳光社区、银沙社区、五象岭北社区、金象社区(除荣光南路以东及欣荣小区、金沙碧园小区、幸福花园小区外)、秀林社区( (略) 小区外)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以及金象社区中的荣光南路以东及欣荣小区、金沙碧园小区、幸福花园小区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三、玉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大沙田街道的玉泉社区、景华社区、石子塘社区、五象社区中五象路以西和五象北一街以南(除去整条建福街、五象北一街、五象路及秀和路1号至25号)区域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以及五象社区中的五象路以东、五象北一街以北(包括整条建福街、五象北一街、五象路及秀和路1号至25号)的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四、银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承办):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银海社区、志远社区、秀林 (略) 小区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五、五象秋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西 (略) 承办):负责良庆镇范围内的蟠龙社区(除五象大道以北、龙堤路以南、体强路以西和宋厢路以东所围成的区域外:第12网格)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六、蟠龙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略) (略) 承办):负责良庆镇范围内的宋厢社区(除去江悦蓝湾、金源一品小区外)和蟠龙社区中五象大道以北、龙堤路以南、体强路以西、宋厢路以东(第12网格)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以及宋厢社区中的江悦蓝湾、金源一品小区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服务项目。

七、五象湖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承办):负责良庆镇范围内良玉社区(除绿地国际花都小区及华润二十四城小区外)、新村、良玉大道以北的五象湖社区和玉洞街道范围内的玉洞村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八、良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略) 承办):负责良玉大道以南的五象湖社区和玉洞街道范围内的金海社区、平乐村、那平村区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九、坡洋社区卫生服务站( (略) 承办):负责玉洞街道范围内的坡洋社区、玉龙社区、亮岭社区区域内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金象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金象社区中的荣光南路以东及欣荣小区、金沙碧园小区、幸福花园小区区域内的除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外的其他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一、沿海五象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大沙田街道范围内的五象社区中的五象路以东、五象北一街以北的(包括整条建福街、五象北一街、五象路及秀和路1号至25号)区域内的除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外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二、蟠龙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良庆镇的宋厢社区中江悦蓝湾小区、金源一品小区区域内除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外的其他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三、五象湖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良庆镇范围内的良玉社区中绿地国际花都小区及华润二十四城小区区域内的除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外的其他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四、 (略) :负责良庆镇范围内除宋厢社区、蟠龙社区、新村、良玉社区及五象湖社区外的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五、 (略) :负责那马镇管辖范围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六、 (略) :负责那陈镇管辖范围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七、大 (略) :负责大塘镇管辖范围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八、南晓 (略) :负责南晓镇管辖范围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外)。

十九、广西 (略) 、 (略) (略) (略) 、 (略) 、 (略) (略) : (略) 接诊的孕产妇开展孕产期保健、对新生儿接种首针*肝疫苗、卡介苗,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网络直报。

二十、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情况,确保城区内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和管理,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免费提供辅助检查服务项目进行责任划分。具体划分情况如下:金象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对服务对象开展有影像、实验室检查的,由金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五象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对服务对象开展有影像、实验室检查的,由玉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蟠龙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对服务对象开展有影像、实验室检查的,由蟠龙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五象湖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原十二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对服务对象开展有影像、实验室检查的,由 (略) 承担检查工作并出具检查报告。项目中涉及的服务费由城区卫健局组织当事双方协商划拨。

本通知从**日起开始实施,请各实施单位根据所辖责任地段和服务项目,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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