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入围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松原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入围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入围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CZB-2023-05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入围项 (略) (略) 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收缴污水处理费,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入围项目(二次招标);
2.2项目地点: (略) 内;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4招标范围:含水率80%的污泥处置,约19500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含水率60%的污泥处置,约14800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处置方式:制作建材、焚烧、土地利用(园林绿化、土地改良、林地利用等)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泥处置技术工艺,且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实际要求;
2.5质量要求:达到 (略) 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排污许可证等;
3.3投标人需具备污泥运输能力,运输车辆满足环保及交通部门要求;
3.4污泥处置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处置污泥含水率60%和含水率80%的能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波尔多花园1号楼110商企)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公章必须清晰可见,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万华酒店三楼会议室( (略) 宁江区东镇东路与华原街交汇滨江中学对面)。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入围2家单位,有效投标人与入围家数之比为3:1,有效投标人不足6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宁江区沿江东路98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波尔多花园1号楼110商企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38-*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入围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CZB-2023-05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入围项 (略) (略) 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收缴污水处理费,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入围项目(二次招标);
2.2项目地点: (略) 内;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4招标范围:含水率80%的污泥处置,约19500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含水率60%的污泥处置,约14800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处置方式:制作建材、焚烧、土地利用(园林绿化、土地改良、林地利用等)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泥处置技术工艺,且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实际要求;
2.5质量要求:达到 (略) 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排污许可证等;
3.3投标人需具备污泥运输能力,运输车辆满足环保及交通部门要求;
3.4污泥处置能力: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处置污泥含水率60%和含水率80%的能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波尔多花园1号楼110商企)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公章必须清晰可见,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万华酒店三楼会议室( (略) 宁江区东镇东路与华原街交汇滨江中学对面)。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入围2家单位,有效投标人与入围家数之比为3:1,有效投标人不足6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宁江区沿江东路98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波尔多花园1号楼110商企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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