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四季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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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四季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情况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东市监处罚〔2023〕339号

(略) 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案

(略)

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罚款30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 (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 (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2

东市监处罚〔2023〕340号

(略) (略) 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案

(略) (略)

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罚款30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 (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 (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东市监处罚〔2023〕339号

(略) 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案

(略)

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罚款30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 (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 (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2

东市监处罚〔2023〕340号

(略) (略) 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案

(略) (略)

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罚款30000元。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局出具的《 (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各商业银行缴纳,也 (略)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上述罚没款。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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