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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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宁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02〕27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大党发〔2023〕213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略)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 (略) 教职工考核工作。

组长:邓光存 苏建宇

成员:李 敏 李 乐 周学章 杜 军 郑国琦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结合岗位分类、综合评价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略) 各项工作不断开展。

三、组织领导

学院领导班子考核由学校考核组具体实施,教职工 (略) 具体实施。高层次人才的考核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

四、考核办法与等次确定

教职工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自治区、 (略) 有关规定进行,**日以后调整岗位的教 (略) 按原岗位考核。全院按照考核人数的19%推荐优秀。优秀人员推荐综合考虑被考核人的教学、科研业 (略) 公共事务服务的情况,同等条件下, (略) 公共服务人员优先推荐。2 (略) 教职工69人,其中中层领导干部5人, (略) 教职工考核64人,推荐优秀人数为12人。学院教职工考核按照职称进行分组,正高组34人,召集人周学章,优秀名额7人;副高组16人,召集人李敏,优秀名额3人;中(初)级组14人,召集人李乐,优秀名额2人。

(一)教职工考核

1.考核内容

(1)根据岗位分类聘任的岗位职责,本人基本任务、重点和突破任务、公共服务完成情况;

(2)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

(3)遵守工作纪律、出勤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优秀”等次:

(1)专任教师年度公共服务积分未达到48;

(2)开会考勤、政治学习的有缺勤超过3次者;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的;

(4)有拒不服从或抵制、敷 (略) 安排的任务或工作的行为;

(5)存在有损师德师风等行为和表现或存在有 (略) 改革和建设及破坏团结;

(6)其他认定不能评优的情况。

2.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核按照分组采取个人PPT述职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参加考核人员均需在网上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入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校园应用],选择“年度考核”模块进行填报),考 (略) 在人事信息系统填写。

(3)考核结束后,学院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导出打印,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教职工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其中,拟评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须撰写书面工作总结, (略) 审核后一并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4)《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等次顺序填写。凡被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 “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学院附评定说明材料;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注明原因。

(5)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 **日—**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12月29日,制定考核方案,在单位公示。

**日—**日,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各考核组将考 (略) 。

**日, (略) 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会,确定考核等次, (略) 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日前,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二)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

根据《宁夏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发放暂行管理办法》(宁大党发〔2021〕32 号),对以下人员进行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并填报《宁夏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 (绩效)年度考核表》。

1.考核对象

(1)纳入学校调控线以外奖励性绩效的人才工程与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具体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 程人选、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 (略) 特殊津贴人员、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 享受学校“学历学位绩效”人员,具体包括博士研究生和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3)享受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

2.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及被批准为各类高层次人才人选以后,2023年所取得的新成绩和做出的新贡献,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职业和学术道德、敬业和奉献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已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数额、科研项目进展等情况。

(3)成果产出情况:包括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等方面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获授权专利、成果获奖、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内容。

(4)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包括所带领学科团队开展研究活动的规模、人员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人才培养、参与学科建设情况、外部协作关系等方面。

(5)教学质量和效果:包括承担课程、教学态度、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等。

3.组织实施

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但须单独填报《宁夏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三) 返聘教学科研人员考核

学院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返聘人员填写《返聘人员考核表》(附件 4)。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宁夏大学 (略)

**日





为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宁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02〕27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大党发〔2023〕213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略)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 (略) 教职工考核工作。

组长:邓光存 苏建宇

成员:李 敏 李 乐 周学章 杜 军 郑国琦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结合岗位分类、综合评价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略) 各项工作不断开展。

三、组织领导

学院领导班子考核由学校考核组具体实施,教职工 (略) 具体实施。高层次人才的考核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

四、考核办法与等次确定

教职工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自治区、 (略) 有关规定进行,**日以后调整岗位的教 (略) 按原岗位考核。全院按照考核人数的19%推荐优秀。优秀人员推荐综合考虑被考核人的教学、科研业 (略) 公共事务服务的情况,同等条件下, (略) 公共服务人员优先推荐。2 (略) 教职工69人,其中中层领导干部5人, (略) 教职工考核64人,推荐优秀人数为12人。学院教职工考核按照职称进行分组,正高组34人,召集人周学章,优秀名额7人;副高组16人,召集人李敏,优秀名额3人;中(初)级组14人,召集人李乐,优秀名额2人。

(一)教职工考核

1.考核内容

(1)根据岗位分类聘任的岗位职责,本人基本任务、重点和突破任务、公共服务完成情况;

(2)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规范情况;

(3)遵守工作纪律、出勤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优秀”等次:

(1)专任教师年度公共服务积分未达到48;

(2)开会考勤、政治学习的有缺勤超过3次者;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的;

(4)有拒不服从或抵制、敷 (略) 安排的任务或工作的行为;

(5)存在有损师德师风等行为和表现或存在有 (略) 改革和建设及破坏团结;

(6)其他认定不能评优的情况。

2.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核按照分组采取个人PPT述职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参加考核人员均需在网上填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入学校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校园应用],选择“年度考核”模块进行填报),考 (略) 在人事信息系统填写。

(3)考核结束后,学院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和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导出打印,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教职工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其中,拟评定为“优秀”档次的人员,须撰写书面工作总结, (略) 审核后一并交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4)《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等次顺序填写。凡被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和 “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学院附评定说明材料;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注明原因。

(5)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 **日—**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12月29日,制定考核方案,在单位公示。

**日—**日,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各考核组将考 (略) 。

**日, (略) 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会,确定考核等次, (略) 党政联席会审定并公示。

**日前,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二)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

根据《宁夏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发放暂行管理办法》(宁大党发〔2021〕32 号),对以下人员进行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并填报《宁夏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 (绩效)年度考核表》。

1.考核对象

(1)纳入学校调控线以外奖励性绩效的人才工程与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具体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 程人选、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 (略) 特殊津贴人员、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 享受学校“学历学位绩效”人员,具体包括博士研究生和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3)享受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人员。

2.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及被批准为各类高层次人才人选以后,2023年所取得的新成绩和做出的新贡献,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职业和学术道德、敬业和奉献精神、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已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数额、科研项目进展等情况。

(3)成果产出情况:包括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等方面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获授权专利、成果获奖、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内容。

(4)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包括所带领学科团队开展研究活动的规模、人员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人才培养、参与学科建设情况、外部协作关系等方面。

(5)教学质量和效果:包括承担课程、教学态度、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等。

3.组织实施

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考核与年终考核一并实施,但须单独填报《宁夏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绩效)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三) 返聘教学科研人员考核

学院对返聘人员进行考核,返聘人员填写《返聘人员考核表》(附件 4)。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宁夏大学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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