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红粱产业发展招商公告
绥阳县红粱产业发展招商公告
我县2023年红粱生产收购工作中部分企业未履行协议议定事项,严重影响了我县红粱产业壮大和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23年 (略) 进行重新优化,进一步明确2 (略) ,确保我县红粱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现将招商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绥阳县红粱产业发展目标
2024年全县计划种植红粱面积10万亩,总产3万吨以上,巩固发展有机红粱产地认证转换申报18万亩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有机红粱生产大县的目标。
二、招商企业基本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持续发展红粱产业的战略目标,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
2.愿意与我县国投企业签订合作发展协议,能直接带动和促进我县红粱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3.具备1万吨以上容量的加工储存仓库权属或使用证明,具备建设基地各收购点、完善配套烘干设施设备能力(如都达不到要求的,从高到低录取,但不得低于0.6万吨的容量)。
4.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行证明、粮食安全等相关生产加工销售许可证照,连续十二个月的企业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或银行转账记录。
5.提供2024年度交售大型国有酒企的粮食订单合同、销售、汇款清单、资产等证明, (略) 值0.5个亿元以上的产业发展资金,现金流或存款证明(如都达不到要求的,从高到低录取,但不得低于0.3个亿的产业发展资金)。
6.有红粱种植和产业发展相应的科研团队或专业技术人才,有红粱种植经营经验或成就。具备红粱加工资质条件,愿意在绥阳新建红粱深加工企业。
三、基地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当年订单面积2万亩以上,同期完成有机产地认证转换申报面积2万亩以上,期 (略) 自行承担,“十四五”期间取得3万亩以上有机产地产品证书。
2.企业免费提供2万亩以上的优质订单红粱种子1斤/亩,向各区域镇乡示范点提供生物商用有机肥100公斤/亩。2024年2月15日完成订单签订、有机产地认证申报资料,将公司提供订单生产的种子、生物有机肥发放到位(由乡镇发展单位向农户按比例收取种子、肥料保证金,农户按订单交售红粱籽后退还保证金)。
3.企业必须组建专业生产技术指导队*,加强培训、巡回指导和蹲点服务,配合县、乡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办好各级示范点。县级点1-2个,面积1000亩以上,镇乡级示范点各500亩以上。
四、保障措施
1.前来绥阳投资红粱产业的企业,均与县人民政府订立招商引资合同,对有关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让企业放心经营,权利有法律保障。
2.为了维护正常的种植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生产发展企业和粱农利益,县人民政府为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产业区域规划,定向经营发展,避免不正当竞争。
五、报名资料
有意愿的单位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负责招商的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本公告第二条第3、4、5、6项所列内容的证明材料。
(5)企业客观真实的介绍材料。
(6)具有政治意识、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书。
(7)报名函件。
(8)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国权 联系电话:*
绥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我县2023年红粱生产收购工作中部分企业未履行协议议定事项,严重影响了我县红粱产业壮大和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23年 (略) 进行重新优化,进一步明确2 (略) ,确保我县红粱产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现将招商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绥阳县红粱产业发展目标
2024年全县计划种植红粱面积10万亩,总产3万吨以上,巩固发展有机红粱产地认证转换申报18万亩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有机红粱生产大县的目标。
二、招商企业基本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持续发展红粱产业的战略目标,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
2.愿意与我县国投企业签订合作发展协议,能直接带动和促进我县红粱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3.具备1万吨以上容量的加工储存仓库权属或使用证明,具备建设基地各收购点、完善配套烘干设施设备能力(如都达不到要求的,从高到低录取,但不得低于0.6万吨的容量)。
4.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行证明、粮食安全等相关生产加工销售许可证照,连续十二个月的企业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或银行转账记录。
5.提供2024年度交售大型国有酒企的粮食订单合同、销售、汇款清单、资产等证明, (略) 值0.5个亿元以上的产业发展资金,现金流或存款证明(如都达不到要求的,从高到低录取,但不得低于0.3个亿的产业发展资金)。
6.有红粱种植和产业发展相应的科研团队或专业技术人才,有红粱种植经营经验或成就。具备红粱加工资质条件,愿意在绥阳新建红粱深加工企业。
三、基地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当年订单面积2万亩以上,同期完成有机产地认证转换申报面积2万亩以上,期 (略) 自行承担,“十四五”期间取得3万亩以上有机产地产品证书。
2.企业免费提供2万亩以上的优质订单红粱种子1斤/亩,向各区域镇乡示范点提供生物商用有机肥100公斤/亩。2024年2月15日完成订单签订、有机产地认证申报资料,将公司提供订单生产的种子、生物有机肥发放到位(由乡镇发展单位向农户按比例收取种子、肥料保证金,农户按订单交售红粱籽后退还保证金)。
3.企业必须组建专业生产技术指导队*,加强培训、巡回指导和蹲点服务,配合县、乡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办好各级示范点。县级点1-2个,面积1000亩以上,镇乡级示范点各500亩以上。
四、保障措施
1.前来绥阳投资红粱产业的企业,均与县人民政府订立招商引资合同,对有关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让企业放心经营,权利有法律保障。
2.为了维护正常的种植收购秩序,切实保护生产发展企业和粱农利益,县人民政府为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产业区域规划,定向经营发展,避免不正当竞争。
五、报名资料
有意愿的单位在本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负责招商的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本公告第二条第3、4、5、6项所列内容的证明材料。
(5)企业客观真实的介绍材料。
(6)具有政治意识、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书。
(7)报名函件。
(8)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国权 联系电话:*
绥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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