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门县移动源排气污染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2023年龙门县移动源排气污染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方案名称
2023年龙门县移动源排气污染检测项目采购第三方服务方案。
二、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及工作方案详见《2023年龙门县移动源排气污染检测项目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7日
评选时间:2023年4月21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25日
四、报名条件要求
1、服务提供方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上有本项目物品或服务类相关经营范围,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服务提供方报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按照有关评分方法,得分最高者当选。
六、注意事项
1.服务提供方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必须密封,并在报名限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
2.报名资料需完整,资料不完整的不进行评分。
3.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投诉举报无法确定供应商,或报名不足3家时,或其他无法确定供应商的情况时, (略) 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党组研究决定处理。
七、联系事项
报名地址: (略) 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60号
资料接收邮箱:*@*ttp://**
联系人:张文勇 联系电话:0752-*
监督举报电话:0752-*
邮箱(局机关纪委):*@*ttp://**
一、采购方案名称
2023年龙门县移动源排气污染检测项目采购第三方服务方案。
二、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及工作方案详见《2023年龙门县移动源排气污染检测项目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7日
评选时间:2023年4月21日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4-25日
四、报名条件要求
1、服务提供方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上有本项目物品或服务类相关经营范围,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服务提供方报价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按照有关评分方法,得分最高者当选。
六、注意事项
1.服务提供方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必须密封,并在报名限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
2.报名资料需完整,资料不完整的不进行评分。
3.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如遇投诉举报无法确定供应商,或报名不足3家时,或其他无法确定供应商的情况时, (略) 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党组研究决定处理。
七、联系事项
报名地址: (略) 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60号
资料接收邮箱:*@*ttp://**
联系人:张文勇 联系电话:0752-*
监督举报电话:0752-*
邮箱(局机关纪委):*@*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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