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用化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昌都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用化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略) 2024年农用化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本采购 (略) 2024年农用化肥采购项目,采 (略) 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为自治区 (略) 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农用化肥采购项目;
2、标包编号:GZFCG2023-17841;
3、预算金额:*.00元;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农用化肥等(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单位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注册本公司账号,完善企业基本资料后,在2024年01月05日12时00分至2024年01月12日12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注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5日10时1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cn)。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担保公司只认西藏财信出具的担保保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卡若区吉祥民居8栋1单元202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略)
(略) 2024年农用化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本采购 (略) 2024年农用化肥采购项目,采 (略) 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为自治区 (略) 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农用化肥采购项目;
2、标包编号:GZFCG2023-17841;
3、预算金额:*.00元;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农用化肥等(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单位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注册本公司账号,完善企业基本资料后,在2024年01月05日12时00分至2024年01月12日12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注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5日10时1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cn)。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担保公司只认西藏财信出具的担保保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卡若区吉祥民居8栋1单元202室
联 系 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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