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年度软件测试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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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年度软件测试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 (略) 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2024年度软件测试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3-JLYJXT-F1008

3.项目概况:

3.1 招标内容:2023-2024年度软件测试技术服务

3.2数量:456人月

3.3 最高投标单价:区分高、中、初级测试服务人员分别计,总平均单价不超过3.38万元/人月(包含不限于技术服务供应单位所有管理费用、收益,服务人员工资、税金、五险一金、本地食宿,本地交通、通讯等费用)

3.4最高投标限价:1541.60万元(含税价)

3.5服务期:在24个月内根据招标人各周期实际需要提供测试人员团队协助采购单位团队完成软件测评任务,合同签订后7日内,招标人与两名中标供应商共同商定第一个周期工作内容和服务人数,两名中标供应商各自按要求提供测试人员至采购单位驻场工作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范围包含“软件测评”(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含过期复审)或虽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承制范围不包含“软件测评”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通过审查获得“软件测评”承制范围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

4.7.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提供投标服务的能力和人员,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投标截止日是2024年1月 31 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0年1月 31日至2023年1 月 30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0年 1 月 3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3、如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响应投标供应商处于申请办理或续期备案阶段,则需出具审查单位对该证书审查结果证明并加盖该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出招标公告时间:2024 年 1月 5日。

6.2发售时间:2023 年 1月5 日起到 2023 年 1月 1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3发售地点: (略) 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

6.4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或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被授权人领取);3)提供被授权代表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不需要提供本条内容资料)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保密承诺书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样品),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3 年 1 月 31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0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 (略)

联 系 人:司文荣

电 话:010-*

邮 箱:*@*63.com

传 真:/

地 址: (略) 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北京东方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丰岳支行

银行账号:*00356

行 号:*

, (略) ,丰台区,北京东方

北京东方 (略) 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2024年度软件测试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3-JLYJXT-F1008

3.项目概况:

3.1 招标内容:2023-2024年度软件测试技术服务

3.2数量:456人月

3.3 最高投标单价:区分高、中、初级测试服务人员分别计,总平均单价不超过3.38万元/人月(包含不限于技术服务供应单位所有管理费用、收益,服务人员工资、税金、五险一金、本地食宿,本地交通、通讯等费用)

3.4最高投标限价:1541.60万元(含税价)

3.5服务期:在24个月内根据招标人各周期实际需要提供测试人员团队协助采购单位团队完成软件测评任务,合同签订后7日内,招标人与两名中标供应商共同商定第一个周期工作内容和服务人数,两名中标供应商各自按要求提供测试人员至采购单位驻场工作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范围包含“软件测评”(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含过期复审)或虽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承制范围不包含“软件测评”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通过审查获得“软件测评”承制范围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

4.7.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提供投标服务的能力和人员,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投标截止日是2024年1月 31 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0年1月 31日至2023年1 月 30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0年 1 月 3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3、如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响应投标供应商处于申请办理或续期备案阶段,则需出具审查单位对该证书审查结果证明并加盖该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出招标公告时间:2024 年 1月 5日。

6.2发售时间:2023 年 1月5 日起到 2023 年 1月 1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3发售地点: (略) 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

6.4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或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被授权人领取);3)提供被授权代表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不需要提供本条内容资料)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保密承诺书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样品),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3 年 1 月 31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20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 (略)

联 系 人:司文荣

电 话:010-*

邮 箱:*@*63.com

传 真:/

地 址: (略) 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北京东方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丰岳支行

银行账号:*00356

行 号:*

, (略) ,丰台区,北京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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