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甲基丙烯酸甲酯大连地区仓储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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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甲基丙烯酸甲酯大连地区仓储项目二次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甲基丙烯酸甲酯大连地区仓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3-FW-0142-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基*烯酸*酯大连地区仓储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吉林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烯酸*酯大连地区仓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提供*基*烯酸*酯产品大连地区装船、仓储及卸车服务。

2.2服务标准:通过招标确定可提供*基*烯酸*酯产品仓储及24小时船舶、铁路装卸作业服务企业。

2.3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项目单位:吉林 (略) 。

2.5招标范围为:具备*基*烯酸*酯产品 (略) ,设有专用装卸码头、储罐和铁运装卸能力,配备独立装卸管道,年转运量约3.6万吨。投标人固定提供两座储罐,每座最低为2800立仓储能力的不锈钢储罐(*基*烯酸*酯),仓储地点要求在大连范围内。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一个标段,最高限价342万元

标段号

具体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1

提供两座储罐,每座最低为2800立仓储能力的不锈钢储罐

95(含税)

2.7报价方式:按物流公司报价单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8价格构成:投标限价为包干价,包含一切费用(含税)。

2.9本项目转运量:本项目预估转运量为3.6万吨,投标人以此数量进行报价。

2.10结算吨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等,具备*基*烯酸*酯产品仓储、装船和铁路接卸资质,并保证各类证照在服务期内合法有效;

3.1.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1.3 投标人须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分别提供泊位、储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3.1.4投标人须拥有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储罐、码头,拥有相关装卸船舶及铁路卸车能力。

3.2业绩要求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承担过*基*烯酸*酯仓储业务,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3.3.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2可以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任意发票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⑤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2021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以当日天眼查查询为准。

3.8技术要求:

3.8.1投标人须承诺全年库耗水平控制在1‰以内。

3.8.2投标人须提供24小时船舶、铁路装卸作业服务。

3.8.3储罐材质须为不锈钢,并提供储罐规格参数资料及年检记录等资料。

3.8.4投标人须保证储存设施齐备,仓储条件须提供降温保温等材料证明。

3.9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3.9.1该标段的仓储量为暂估量,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仓储量存在比招标预计量高或者低甚至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9.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9.3价格表格式(详见六、商务报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1-04 19:00至截止时间2024-01-10 19:00(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1-16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6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 (略) 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 (略) 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4-01-1608:3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00010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 (略)

地址:龙潭区遵义东路1号

联系人:侯姝羽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项目联系人:张径舟

电话:0432-*

电子邮件:*@*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024年01月04日

,吉林,大连,吉林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甲基丙烯酸甲酯大连地区仓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3-FW-0142-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 (略) *基*烯酸*酯大连地区仓储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吉林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烯酸*酯大连地区仓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提供*基*烯酸*酯产品大连地区装船、仓储及卸车服务。

2.2服务标准:通过招标确定可提供*基*烯酸*酯产品仓储及24小时船舶、铁路装卸作业服务企业。

2.3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项目单位:吉林 (略) 。

2.5招标范围为:具备*基*烯酸*酯产品 (略) ,设有专用装卸码头、储罐和铁运装卸能力,配备独立装卸管道,年转运量约3.6万吨。投标人固定提供两座储罐,每座最低为2800立仓储能力的不锈钢储罐(*基*烯酸*酯),仓储地点要求在大连范围内。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一个标段,最高限价342万元

标段号

具体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吨)

1

提供两座储罐,每座最低为2800立仓储能力的不锈钢储罐

95(含税)

2.7报价方式:按物流公司报价单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8价格构成:投标限价为包干价,包含一切费用(含税)。

2.9本项目转运量:本项目预估转运量为3.6万吨,投标人以此数量进行报价。

2.10结算吨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等,具备*基*烯酸*酯产品仓储、装船和铁路接卸资质,并保证各类证照在服务期内合法有效;

3.1.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1.3 投标人须提供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分别提供泊位、储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3.1.4投标人须拥有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储罐、码头,拥有相关装卸船舶及铁路卸车能力。

3.2业绩要求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承担过*基*烯酸*酯仓储业务,须提供业绩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3.3.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2可以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任意发票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⑤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2021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以当日天眼查查询为准。

3.8技术要求:

3.8.1投标人须承诺全年库耗水平控制在1‰以内。

3.8.2投标人须提供24小时船舶、铁路装卸作业服务。

3.8.3储罐材质须为不锈钢,并提供储罐规格参数资料及年检记录等资料。

3.8.4投标人须保证储存设施齐备,仓储条件须提供降温保温等材料证明。

3.9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3.9.1该标段的仓储量为暂估量,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仓储量存在比招标预计量高或者低甚至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9.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9.3价格表格式(详见六、商务报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1-04 19:00至截止时间2024-01-10 19:00(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1-16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6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 (略) 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 (略) 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4-01-1608:30: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00010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 (略)

地址:龙潭区遵义东路1号

联系人:侯姝羽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项目联系人:张径舟

电话:0432-*

电子邮件:*@*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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