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更换教室门工程二次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更换教室门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更换教室门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校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更换教室门工程(二次),主要包括教学楼教室钢质门的拆除、按照文件要求采购安装新的钢质门、安装后墙面的修补、抹灰、涂料、墙砖等恢复原样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招标预算价:8.58万元;
2.4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更换教室门工程(二次) | 主要包括教学楼教室钢质门的拆除、按照文件要求采购安装新的钢质门、安装后墙面的修补、抹灰、涂料、墙砖等恢复原样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 (略) 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1717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
4.2 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01月15日15时00分,阜宁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上海路168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15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8.58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阜城西大街257号 地 址: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校长 韩老师 联 系 人:曹晔
电 话:* * 电 话:*
2024年01月04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更换教室门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校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更换教室门工程(二次),主要包括教学楼教室钢质门的拆除、按照文件要求采购安装新的钢质门、安装后墙面的修补、抹灰、涂料、墙砖等恢复原样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招标预算价:8.58万元;
2.4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更换教室门工程(二次) | 主要包括教学楼教室钢质门的拆除、按照文件要求采购安装新的钢质门、安装后墙面的修补、抹灰、涂料、墙砖等恢复原样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 (略) 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1717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
4.2 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01月15日15时00分,阜宁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上海路168号)。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15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8.58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实验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县阜城西大街257号 地 址: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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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徐校长 韩老师 联 系 人:曹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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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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