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STRQZB(202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略) 2024年度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 (略) (略) (略)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 (略) (略) 使用需求,拟招标采购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主要内容包括:物联网膜式燃气表(技术规格:G2.5、G4、G6、G10、G16)、膜式燃气表(技术规格:G2.5、G4、G6、G10、G16),本次采购 (略) (略) (略) 2024年度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框架协议,招标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下达单次采购订单,不作年度采购量承诺;投标产品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 交货地点: (略) (略) ( (略) 东坡区永通北街2号);
2.3 供货周期、交货期: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货期自招标人订单下达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将投标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MSTRQZB(2024-001)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 (略) 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所有规格投标产品(含物联网膜式燃气表和膜式燃气表,规格:G2.5、G4、G6、G10、G16)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以及具备检验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针对所有规格物联网膜式燃气表(G2.5、G4、G6、G10、G16)出具防爆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影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被查;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来至少完成过同类货物(物联网膜式燃气表)的累计销售业绩达到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业绩原件影印件以及与该项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影印件或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已开发票查询界面的有效截图的金额作为合同金额的累计依据。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已开发票查询界面的有效截图应能体现为本项目投标产品同类货物销售项目,否则不应作为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合同总金额等信息,发票需有开票时间、内容和发票总额等信息;如合同未显示总金额,需提供由合同采购人出具的用量证明文件作补充;年度框架合同可以作为一份合同,附发票并自制发票清单。与本次采购内容无关的业绩,不予采纳,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影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被查;
(3)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若为2022年12月前成立的企业,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202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若为2022年12月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影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被查;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 (略) 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的网页截图(截图注明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带“*”的技术要求,并在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10日,上午9 时30 分至12 时,下午13 时 30 分至16时30分,在重庆大正建设 (略) (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210)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注:上述资料查验原件,收取介绍信原件及所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影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月 26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大正建设 (略) 开标室(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21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 1月 26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大正建设 (略) 开标室(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210)。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东坡区永通北街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 (略)
地 址: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210
邮 编:*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4年1月5日
招标编号:MSTRQZB(202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略) 2024年度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 (略) (略) (略)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 (略) (略) 使用需求,拟招标采购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主要内容包括:物联网膜式燃气表(技术规格:G2.5、G4、G6、G10、G16)、膜式燃气表(技术规格:G2.5、G4、G6、G10、G16),本次采购 (略) (略) (略) 2024年度物联网膜式燃气表采购框架协议,招标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下达单次采购订单,不作年度采购量承诺;投标产品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 交货地点: (略) (略) ( (略) 东坡区永通北街2号);
2.3 供货周期、交货期: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货期自招标人订单下达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将投标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MSTRQZB(2024-001)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 (略) 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所有规格投标产品(含物联网膜式燃气表和膜式燃气表,规格:G2.5、G4、G6、G10、G16)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以及具备检验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针对所有规格物联网膜式燃气表(G2.5、G4、G6、G10、G16)出具防爆合格证,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影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被查;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来至少完成过同类货物(物联网膜式燃气表)的累计销售业绩达到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业绩原件影印件以及与该项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影印件或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已开发票查询界面的有效截图的金额作为合同金额的累计依据。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已开发票查询界面的有效截图应能体现为本项目投标产品同类货物销售项目,否则不应作为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相对人、合同内容、合同总金额等信息,发票需有开票时间、内容和发票总额等信息;如合同未显示总金额,需提供由合同采购人出具的用量证明文件作补充;年度框架合同可以作为一份合同,附发票并自制发票清单。与本次采购内容无关的业绩,不予采纳,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影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被查;
(3)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若为2022年12月前成立的企业,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202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若为2022年12月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影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被查;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 (略) 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的网页截图(截图注明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带“*”的技术要求,并在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10日,上午9 时30 分至12 时,下午13 时 30 分至16时30分,在重庆大正建设 (略) (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210)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注:上述资料查验原件,收取介绍信原件及所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影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月 26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大正建设 (略) 开标室(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21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 1月 26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大正建设 (略) 开标室(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210)。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东坡区永通北街2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 (略)
地 址: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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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 (略)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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