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企业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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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企业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 (略) 企业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企业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郑州 (略) 。

2.3项目概况: 本工程设计规模为配置6×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锅炉,配备3×30MW 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飞灰稳定化处理、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郑州 (略) 废气、噪声、地下水、土壤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供应商应当具备 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监测服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

3.3财务要求:无。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郑州 (略) 行政办公楼301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 (略)

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71-*(转)8089

邮箱: *@*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 (略) 企业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企业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 (略) 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郑州 (略) 。

2.3项目概况: 本工程设计规模为配置6×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锅炉,配备3×30MW 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处理、飞灰稳定化处理、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2.4采购内容和范围:郑州 (略) 废气、噪声、地下水、土壤等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供应商应当具备 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0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监测服务类似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

3.3财务要求:无。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 (略) 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郑州 (略) 行政办公楼301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 (略)

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71-*(转)8089

邮箱: *@*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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