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配套设备完善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配套设备完善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9) 已由 第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0】587、588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 (略)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3.工程规模:项目一期建筑面积86752.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119.73 ㎡,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1632.82㎡。同时配套建设楼内水、电、暖、通讯等公用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建设:门诊医技楼、外科病房楼、康复中心、东侧地块污水处理机房、西侧地块垃圾暂存、东侧地块制氧机房、门诊医技外科病房楼地下部分、东侧地块地下污水处理、西侧地块地下污水处理。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配套设备完善采购及安装工程) | 医疗设备高压氧舱一套、医疗设备制氧机一套、锅炉1台,护士站及成品柜一批。沥青混凝土道路2316.39㎡、花岗岩人行道296.22㎡、花岗岩路沿石549.7m、其他拆除恢复、余土外运、绿化苗木种植等。 | 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备案许可证。具有承揽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售后能力。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财务要求: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是指制氧机安装和高压氧舱安装业绩)。(制氧机安装和高压氧舱安装业绩可以包含在一个合同内,也可以是两个独立的合同。)(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类似业绩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5、信誉要求:1)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时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注明牵头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成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备案许可证的单位。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等投标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1月06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1月1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兵团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三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传完成。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建通 (略) (略) |
地 址: | (略) 锦绣东街21号警苑小区物业综合服务楼二楼 | | 地 址: | (略) 中兴西街1号泰和二期楼东侧门面房2-66号商铺 |
联 系 人: | 王庆凌 | | 联 系 人: | 蒋旭东、程斌 |
电 话: | * |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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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