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室外工程正常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室外工程正常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室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室外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审批〔20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 (略) 高新区雁滩园YT03-03-02地块。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综合保健楼(800床)、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配套设置。其中综合保健楼拟设计病床800床,综合保健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4层,建筑面积76020平方米。本工程为室外工程(包括景观、景观电气、景观给水、电力外网、动力专业、室外给水及消防、室外污水、废水排水、室外雨水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29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3 申请人按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9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4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 (略) 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7 申请人基本信 (略) (略) 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8 (略) 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9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0日 |
获取时间: | 2024年01月05日1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一)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 (略)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数字 CA 证书办理指南)。 (二)网上获取标书、投标须知:(1)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在线下载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下载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http://**)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下载时间为 n×24小时,n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n≧5)。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2024年01月16日09时30分 |
递交地点: |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2.2 )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 2.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同申请截止时间。 4.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金润招标人工具箱(甘肃)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7.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 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8.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联系人:李元超 (2)招标代理机构:全信 (略) 地址: (略) 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615室 联系人:齐奕翔 9.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联系电话:0931-*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全信 (略) |
地 址: | (略) 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 地 址: | (略) 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615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李元超 | 联 系 人: | 齐奕翔 |
电 话: | 电 话: |
9.监督部门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24 年 1 月 5 日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室外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室外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异地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审批〔20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 (略) 高新区雁滩园YT03-03-02地块。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综合保健楼(800床)、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配套设置。其中综合保健楼拟设计病床800床,综合保健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14层,建筑面积76020平方米。本工程为室外工程(包括景观、景观电气、景观给水、电力外网、动力专业、室外给水及消防、室外污水、废水排水、室外雨水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29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3 申请人按要求配置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9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4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 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 (略) 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7 申请人基本信 (略) (略) 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8 (略) 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9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0日 |
获取时间: | 2024年01月05日1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方式: | (一)凡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 (略)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数字 CA 证书办理指南)。 (二)网上获取标书、投标须知:(1)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在线下载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下载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http://**)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下载时间为 n×24小时,n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n≧5)。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
递交时间: | 递交截止:2024年01月16日09时30分 |
递交地点: |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网络递交方式,投标申请人需通过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执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4.2.2 )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备 注: | 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 2.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同申请截止时间。 4.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金润招标人工具箱(甘肃)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7.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 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8.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联系人:李元超 (2)招标代理机构:全信 (略) 地址: (略) 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615室 联系人:齐奕翔 9.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联系电话:0931-*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全信 (略) |
地 址: | (略) 城关区五泉西路74号 | 地 址: | (略) 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2615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李元超 | 联 系 人: | 齐奕翔 |
电 话: | 电 话: |
9.监督部门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24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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