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城乡客运总公司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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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城乡客运总公司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GJH*

项目编号:D*0

项目名称: (略) 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西吉县县城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睿达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六盘路东海园区15号楼0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康彦岳

电话:0954-*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蓉

电话:*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睿达 (略)

**日


(略) 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GJH*

项目编号:D*0

项目名称: (略) 采购10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西吉县县城

联系方式: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睿达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原州区六盘路东海园区15号楼0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康彦岳

电话:0954-*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蓉

电话:*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睿达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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