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MPPCG-2024-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1 万元,招标人为西盟水务有限
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 311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申请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方可获取:(1)
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领取时提供)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
潜在供应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PPCG-2024-01 号;
2.项目名称: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
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1 万元
5.最高限价:*.85 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1.新安装 DN150 无缝钢管 2000 余米,新安装 DN100 钢塑复合管 1700 米,新安装 DN80 钢塑
复合管 900 余米,新安装 DN65 钢塑复合管 1000 米,新安装 DN50 钢塑复合管 1600 余米,新
(略) 政消防栓维修井 46 座,市政供水设施阀门检查井 28 余座;
2. (略) 政分区计量设施,其中:DN150 分区计量表 12 组,DN100 分区计量表 16 组,DN80
分区计量表 20 余组;
3.新安装东城片区各单位生活用水表和消防计量表共 36 余组(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8.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一楼);
3.方式:现场获取,申请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方可获取: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领取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人领取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价:每套人民币:600.00 元(*佰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不提供邮寄磋商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缴纳金额、截止时间、缴纳形式及相关要求:
①.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万元整);
②.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
③.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
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
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④.收款单位: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
⑤.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盟分行;
⑥.账号:2408 9101 0400 07916;
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⑧.电汇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全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导致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⑨.请供应商代表凭有效转账或电汇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
2.公告媒体: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西盟县疆宁路 299 号
联 系 人:闫 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普平 (略)
地 址: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
联系方式: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 工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西盟县疆宁路 299 号
联 系 人:闫 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普平 (略)
地 址: 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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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MPPCG-2024-01 号)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1 万元,招标人为西盟水务有限
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 311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申请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方可获取:(1)
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领取时提供)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
潜在供应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PPCG-2024-01 号;
2.项目名称:西盟县 2023 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西盟县小城镇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建设项
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1 万元
5.最高限价:*.85 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1.新安装 DN150 无缝钢管 2000 余米,新安装 DN100 钢塑复合管 1700 米,新安装 DN80 钢塑
复合管 900 余米,新安装 DN65 钢塑复合管 1000 米,新安装 DN50 钢塑复合管 1600 余米,新
(略) 政消防栓维修井 46 座,市政供水设施阀门检查井 28 余座;
2. (略) 政分区计量设施,其中:DN150 分区计量表 12 组,DN100 分区计量表 16 组,DN80
分区计量表 20 余组;
3.新安装东城片区各单位生活用水表和消防计量表共 36 余组(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8.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一楼);
3.方式:现场获取,申请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方可获取: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亲自领取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
权委托人领取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价:每套人民币:600.00 元(*佰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不提供邮寄磋商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缴纳金额、截止时间、缴纳形式及相关要求:
①.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万元整);
②.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
③.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
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
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④.收款单位: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
⑤.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盟分行;
⑥.账号:2408 9101 0400 07916;
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⑧.电汇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全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导致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⑨.请供应商代表凭有效转账或电汇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普平 (略) 西盟分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
2.公告媒体: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西盟县疆宁路 299 号
联 系 人:闫 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普平 (略)
地 址: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
联系方式: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 工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盟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西盟县疆宁路 299 号
联 系 人:闫 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普平 (略)
地 址: 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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