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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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的公告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的通知》要求,为继续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申报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月8日开始,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要求: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可为:①2024年新建、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机构,含小微托育点和家庭托育点);②已备案 (略) 市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③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公办和民办普惠幼儿园托育班。

  各类托位规模的项目均可申报。幼儿园托班在申报前 (略) 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征得区教育部门关于调整规模初核同意的意见。

  二、建设补助标准

  ①新改扩建普惠托位的托育服务机构,项目验收通过后,每个托位一次性补助建设费10000元,按照“第一年拨付4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30%”的方式进行补助。

  ②已备案 (略) 市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不享受建设补助。

  ③对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园,项目验收通过后,每个托位一次性补助改造费1000元,一次性补助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重点:为补齐基层社区建设功能短板,湖里区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优先向辖区无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倾斜,申报2024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场地周边300米-500米无托育服务机构及幼儿园托班,优先选择低成本建设场地(自有场地,企业自有用房,街道、社区办公用房,社区综服体托育规划用房,社区集体房,免租、低租或者街道及社区能补助部分房租的场地等),根据湖里区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二)申报办法:公告之日起建设意向单位即可以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所在社区申报, (略) 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意向普惠托育机构项目单位自评表;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 (略) 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并征得区教育部门关于调整规模初核同意;意向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及各申请项目租赁合同(或产权资料,园所在住宅小区的项目需提供住宅所在本栋建筑物内或 (略) 落内其他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施工合同、园所各区域现状照片;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园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详见附件2-1、附件2-2)、区教育 (略) 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幼儿园办学证明、托育班平面布局图(指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和拟办托育班各区域照片。

  (三)申报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止。

  欢迎广大致力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企业积极申报,详细事项可咨询属地社区或者街道,也可以致电公告电话。

  公告电话:0592-*(湖里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湖里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政府四楼卫健局

  邮政编码:*

   (略)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8日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的通知》要求,为继续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申报有关工作事项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1月8日开始,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要求: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可为:①2024年新建、改建、扩建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机构,含小微托育点和家庭托育点);②已备案 (略) 市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③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公办和民办普惠幼儿园托育班。

  各类托位规模的项目均可申报。幼儿园托班在申报前 (略) 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征得区教育部门关于调整规模初核同意的意见。

  二、建设补助标准

  ①新改扩建普惠托位的托育服务机构,项目验收通过后,每个托位一次性补助建设费10000元,按照“第一年拨付40%,第二年拨付30%,第三年拨付30%”的方式进行补助。

  ②已备案 (略) 市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的提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不享受建设补助。

  ③对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园,项目验收通过后,每个托位一次性补助改造费1000元,一次性补助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重点:为补齐基层社区建设功能短板,湖里区2024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优先向辖区无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倾斜,申报2024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场地周边300米-500米无托育服务机构及幼儿园托班,优先选择低成本建设场地(自有场地,企业自有用房,街道、社区办公用房,社区综服体托育规划用房,社区集体房,免租、低租或者街道及社区能补助部分房租的场地等),根据湖里区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二)申报办法:公告之日起建设意向单位即可以向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所在社区申报, (略) 通知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意向普惠托育机构项目单位自评表;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 (略) 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并征得区教育部门关于调整规模初核同意;意向普惠托育机构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及各申请项目租赁合同(或产权资料,园所在住宅小区的项目需提供住宅所在本栋建筑物内或 (略) 落内其他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施工合同、园所各区域现状照片;开设普惠托育班的幼儿园建设申报单位评分表(详见附件2-1、附件2-2)、区教育 (略) 幼儿园增设托育班申请表、幼儿园办学证明、托育班平面布局图(指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和拟办托育班各区域照片。

  (三)申报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止。

  欢迎广大致力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企业积极申报,详细事项可咨询属地社区或者街道,也可以致电公告电话。

  公告电话:0592-*(湖里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湖里区家庭发展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政府四楼卫健局

  邮政编码:*

   (略) 湖里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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