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355.22平方米,其中建设智能冷库1座建筑面积4536.06平方米(计容面积11051.03平方米),仓库4座建筑面积18200.27 平方米(计容面积36400.54平方米),管理用房1栋建筑面积 3274.14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856.09平方米, (略) 场建筑面积12322.16平方米,物流配送中转用房建筑面积 11166.50平方米,以及室外硬化、环境整治、管线、消防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1.2建设地点:保沧高速高阳出口西南侧约500米。 2.1.3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3.1.5其他要求:3.1.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5.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咨询办理,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解密时间:2024年1月29日09:00 至 2024年1月29日09:30。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1.5.4质疑渠道: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昂、0312-* 邮箱:*@*63.com 招标人:高阳县 (略) 地址:高阳县锦华街道兴阳路253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金泉、*; 3.1.5.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明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8 09:00至2024-01-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略) 高阳县锦华街道兴阳路253号 | 地址: |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金泉(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欧宁、李昂(异议受理人)、许博翔 |
电话: | *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冷链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3】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355.22平方米,其中建设智能冷库1座建筑面积4536.06平方米(计容面积11051.03平方米),仓库4座建筑面积18200.27 平方米(计容面积36400.54平方米),管理用房1栋建筑面积 3274.14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856.09平方米, (略) 场建筑面积12322.16平方米,物流配送中转用房建筑面积 11166.50平方米,以及室外硬化、环境整治、管线、消防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1.2建设地点:保沧高速高阳出口西南侧约500米。 2.1.3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3.1.5其他要求:3.1.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5.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咨询办理,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解密时间:2024年1月29日09:00 至 2024年1月29日09:30。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须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1.5.4质疑渠道: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昂、0312-* 邮箱:*@*63.com 招标人:高阳县 (略) 地址:高阳县锦华街道兴阳路253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金泉、*; 3.1.5.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明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8 09:00至2024-01-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略) 高阳县锦华街道兴阳路253号 | 地址: |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金泉(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欧宁、李昂(异议受理人)、许博翔 |
电话: | *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