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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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2023-12-15 22-23-36
招标编号: FJYS2023-582-1
开标时间: 2024-01-03 10-00-00
所属行业: 服务类
截止时间: 2024-01-03 10-00-00
中国 (略) 福安支公司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3-582-1

项目名称: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

年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1

1-1

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00

1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近6个月内资信证明(原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

(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⑥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⑦在与中国人民 (略) (略)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注:供应商须提供针对以上内容的声明函。

(6)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磋商文件发布后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C、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2)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近6个月内资信证明(原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5)不得存在的情形: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⑤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⑥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⑦在与中国人民 (略) (略)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注:供应商须提供针对以上内容的声明函。(6)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磋商文件发布后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通过招标/采购公告的链接报名:进入以下链接(http://**#/shareForm?bizShareId=*0816)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采 (略) 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上传至相应附件部分,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报名成功后进入以下链接(http://**#/shareForm?bizShareId=*2624)填写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校验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1幢15层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1幢15层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优胜招标 (略) 磋商保证金、招标服务费、购买标书汇入账户

开户名

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户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 01001 000 379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福安支公司

地址: (略) (略) 城南溪口商贸园21-23号

联系方式:*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联系方式:陈秀容、刘晓凤、杨杰: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容

电 话:  0591-*

招标公告
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2023-12-15 22-23-36
招标编号: FJYS2023-582-1
开标时间: 2024-01-03 10-00-00
所属行业: 服务类
截止时间: 2024-01-03 10-00-00
中国 (略) 福安支公司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2023-582-1

项目名称: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

年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1

1-1

食堂餐饮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00

1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近6个月内资信证明(原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

(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④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⑥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⑦在与中国人民 (略) (略)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注:供应商须提供针对以上内容的声明函。

(6)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磋商文件发布后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C、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2)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近6个月内资信证明(原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5)不得存在的情形: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④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⑤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⑥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⑦在与中国人民 (略) (略)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注:供应商须提供针对以上内容的声明函。(6)供应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磋商文件发布后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通过招标/采购公告的链接报名:进入以下链接(http://**#/shareForm?bizShareId=*0816)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本项目相关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采 (略) 指定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上传至相应附件部分,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报名成功后进入以下链接(http://**#/shareForm?bizShareId=*2624)填写报名时预留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校验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1幢15层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1幢15层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优胜招标 (略) 磋商保证金、招标服务费、购买标书汇入账户

开户名

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户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 01001 000 379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福安支公司

地址: (略) (略) 城南溪口商贸园21-23号

联系方式:*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联系方式:陈秀容、刘晓凤、杨杰: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容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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