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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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1-09 至 2024-01-16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迟方
( (略) 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67
项目名称: (略) 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80,000.00
最高限价(元):1,280,000
采购需求:

8辆40座以上(含)的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学生校车,1辆50座以上(含)空调旅游大客车通勤服务。每台校车每个运行班次大约20公里里程,预估每年运行170天。教师通勤车每班次大约110公里里程,预估每年运行190天。按购买方实际需求,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车次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用1+2模式,经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2年服务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如果政策变化需要合同终止时,以*方通知为准,合同自然解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地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需加密处理),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实验小学新区分校
地 址: (略) 新区14-05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 (略)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迟方
电 话: 0415-*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1-09 至 2024-01-16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迟方
( (略) 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67
项目名称: (略) 实验小学新区分校学生校车和教师通勤车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80,000.00
最高限价(元):1,280,000
采购需求:

8辆40座以上(含)的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学生校车,1辆50座以上(含)空调旅游大客车通勤服务。每台校车每个运行班次大约20公里里程,预估每年运行170天。教师通勤车每班次大约110公里里程,预估每年运行190天。按购买方实际需求,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车次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用1+2模式,经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2年服务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如果政策变化需要合同终止时,以*方通知为准,合同自然解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地址: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需加密处理),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实验小学新区分校
地 址: (略) 新区14-05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 (略)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迟方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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