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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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372
2、项目名称: (略) 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1 (略) 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 (略) 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检验专业、药剂专业实训室各项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 (略) 政府采购网附件。
5.2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5 质保期:2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免费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 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评审活动开始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以国家企业信 (略) 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3.方式:供应商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http://**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开启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没有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药卫生学校
地址: (略) (略) 卫东区东工人镇镇东街10号(平安大道东段)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罗丹、郭甜艳
联系方式:0371-*-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罗丹
联系方式:0371-*-622

项目概况

(略) 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372
2、项目名称: (略) 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1 (略) 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 (略) 医药卫生学校检验药剂实训室提升项目,检验专业、药剂专业实训室各项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 (略) 政府采购网附件。
5.2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5 质保期:2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免费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所投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 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评审活动开始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以国家企业信 (略) 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3.方式:供应商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http://**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开启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没有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药卫生学校
地址: (略) (略) 卫东区东工人镇镇东街10号(平安大道东段)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罗丹、郭甜艳
联系方式:0371-*-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罗丹
联系方式:037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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