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第二次...
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由 (略) (略) 为建设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现对该项目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略) 通州区平潮镇
2.2内容:显示屏尺寸:5120*2880mm,规格:P1.53 LED显示屏,分辨率要求为:3328*1872。
2.3招标控制价:13万元;
2.4服务期限要求:2024年1月23日前制作安装完毕(最终进场时间根据*方要求而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LED显示屏制作安装或销售项目,此项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业主证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 (略) 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邮箱传递的方式,*@*q.com,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
(4)报名资料上须写明报名的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特别说明:参与过第一次投标的单位,招标文件费无需再次缴纳,但需重新发送报名材料。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 (略)
开户银行:工行南通崇川支行
账号:*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
联系方式:张工 *
1、招标条件
振兴路(文峰路-亦陶路)小游园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由 (略) (略) 为建设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现对该项目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略) 通州区平潮镇
2.2内容:显示屏尺寸:5120*2880mm,规格:P1.53 LED显示屏,分辨率要求为:3328*1872。
2.3招标控制价:13万元;
2.4服务期限要求:2024年1月23日前制作安装完毕(最终进场时间根据*方要求而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LED显示屏制作安装或销售项目,此项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业主证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 (略) 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邮箱传递的方式,*@*q.com,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
(4)报名资料上须写明报名的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特别说明:参与过第一次投标的单位,招标文件费无需再次缴纳,但需重新发送报名材料。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 (略)
开户银行:工行南通崇川支行
账号:*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2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0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
联系方式: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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