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选厂厂区绿色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选厂厂区绿色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 (略) 新选厂厂区绿色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 (略) 新选厂厂区绿色标准化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HXZC高峰GC*
建设地点: (略) 南丹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园建工程、边坡绿化、场地硬化、室外电气工程等内容,绿化面积约20328.7㎡(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清单),其中植被恢复、种植养护期十二个月,养护期内成活率应达到100%,否则由中标人负责补种。
工程(?控制价 □估算价 □概算价):*.98元,其中暂列金额*.7元。
要求工期: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设计单位: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 (略)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投标承诺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6 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 (略) 及广西华锡 (略) “审慎交易名单”。
3.7.2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7时3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 投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 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派人递交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北侧附楼一楼招标室(华锡大厦停车场入口右前方约100米)。
(2)邮寄:将投标文件邮寄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联系方式:龙工 0772-*。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因未标注或标注不清使得招标人不能分辨具体项目投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同时需确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小时内保持畅通。
6.3 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订合同及递交履约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作为预付款,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从此之后的每个月进度款中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
进度款支付方式:(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不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华锡 (略) 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南丹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78-*
招标组织机构: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地 址: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
联 系 人:龙工 黄工 电 话:0772-*
电子邮箱: *@*63.com
2024年1月8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 (略) 新选厂厂区绿色标准化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 (略) 新选厂厂区绿色标准化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HXZC高峰GC*
建设地点: (略) 南丹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园建工程、边坡绿化、场地硬化、室外电气工程等内容,绿化面积约20328.7㎡(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清单),其中植被恢复、种植养护期十二个月,养护期内成活率应达到100%,否则由中标人负责补种。
工程(?控制价 □估算价 □概算价):*.98元,其中暂列金额*.7元。
要求工期: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设计单位: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 (略)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投标承诺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6 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 (略) 及广西华锡 (略) “审慎交易名单”。
3.7.2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17时3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 投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 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派人递交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北侧附楼一楼招标室(华锡大厦停车场入口右前方约100米)。
(2)邮寄:将投标文件邮寄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联系方式:龙工 0772-*。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因未标注或标注不清使得招标人不能分辨具体项目投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同时需确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小时内保持畅通。
6.3 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订合同及递交履约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作为预付款,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起扣点,从此之后的每个月进度款中按预付款支付比例扣回。
进度款支付方式:(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不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华锡 (略) 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南丹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78-*
招标组织机构:广西华锡 (略) 营销管理部
地 址: (略) 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
联 系 人:龙工 黄工 电 话:0772-*
电子邮箱: *@*63.com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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