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8601破1号合肥强鼎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公开选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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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皖8601破1号合肥强鼎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公开选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合 (略) 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合肥 (略) 根据合肥强 (略) 的申请,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2023)皖8601破申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强 (略) 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月2日作出(2024)皖8601破1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 (略) 管理人,由许华满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为 (略) 重整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报请合肥 (略) 同意后以公开竞争方式选聘财务审计机构,对强鼎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合肥强 (略) (以下简称“强鼎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吴长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36,企业地 (略) 庐阳区阜阳北路与清河路交口北沙银座一幢1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通讯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建材、装饰材料、办公用品、农副产品(除专项许可项目)销售。

二、申报机构工作范围

(略) 的财务账簿、记账凭证 (略) (略) 裁定受理重整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申报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近三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被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三) (略) (略) (略) (略) 的审计机构备选库名单;

(三)申报机构完成工作时间应与重整程序进度要求相匹配,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四)申报机构应该明确服务报价(包含审计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构成,不可以费率等形式报价。

(五)申报机构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提交审计报告的时间

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简介、本次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相关人员简介及工作经验等;

(二)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与审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

(三)工作方案;

(四)投标报价;

(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六、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中午12时前,逾期不予接收;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当面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报名资料。

3、管理人通讯信息: (略) 蜀山区潜山南路华润大厦b座19层锦天城律所,联系人刘文成律师,*。

七、评选规则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优选取。

八、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

(二)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合肥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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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略) 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聘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合肥 (略) 根据合肥强 (略) 的申请,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2023)皖8601破申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强 (略) 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1月2日作出(2024)皖8601破1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 (略) 管理人,由许华满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为 (略) 重整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报请合肥 (略) 同意后以公开竞争方式选聘财务审计机构,对强鼎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合肥强 (略) (以下简称“强鼎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吴长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736,企业地 (略) 庐阳区阜阳北路与清河路交口北沙银座一幢1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通讯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建材、装饰材料、办公用品、农副产品(除专项许可项目)销售。

二、申报机构工作范围

(略) 的财务账簿、记账凭证 (略) (略) 裁定受理重整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申报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近三年内在执业活动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未被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三) (略) (略) (略) (略) 的审计机构备选库名单;

(三)申报机构完成工作时间应与重整程序进度要求相匹配,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四)申报机构应该明确服务报价(包含审计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构成,不可以费率等形式报价。

(五)申报机构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提交审计报告的时间

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简介、本次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相关人员简介及工作经验等;

(二)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与审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

(三)工作方案;

(四)投标报价;

(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六、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中午12时前,逾期不予接收;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当面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报名资料。

3、管理人通讯信息: (略) 蜀山区潜山南路华润大厦b座19层锦天城律所,联系人刘文成律师,*。

七、评选规则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各报名机构的参选资料、机构规模、工作经验、报价等条件择优选取。

八、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并密封;

(二)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合肥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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