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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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管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 (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1〕42号)和《 (略) 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2〕36号), (略) 级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执行期满 (略) 级重点研发(高新领域)项目。

二、验收形式

会议验收方式为主,抽取部分单位采取会议加现场方式。

三、验收内容

项目承担单位对《 (略)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目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四、验收材料

(一) (略)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及印证资料;

(二) (略)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草拟);

以上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无需胶装)。

五、材料报送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1月31日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验收资料;

(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资料且签署审查意见后,于2月5日前将验收 (略) 科技局成果科。

六、联系方式

成果科:贾文娟 李闫燕 0356-*

附件: (略)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 (略)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责任编辑: 常晓梅

各有关县(市、区)科技(教育)局,开发区经管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 (略)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1〕42号)和《 (略) 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2〕36号), (略) 级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执行期满 (略) 级重点研发(高新领域)项目。

二、验收形式

会议验收方式为主,抽取部分单位采取会议加现场方式。

三、验收内容

项目承担单位对《 (略)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目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四、验收材料

(一) (略)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及印证资料;

(二) (略)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草拟);

以上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无需胶装)。

五、材料报送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1月31日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验收资料;

(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资料且签署审查意见后,于2月5日前将验收 (略) 科技局成果科。

六、联系方式

成果科:贾文娟 李闫燕 0356-*

附件: (略)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 (略)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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