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三建六公司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1标段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标段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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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三建六公司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申山绿苑二期安置房工程施工1标段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标段1采购公告

一、此报价为以上工程综合单价应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特殊注明的工作内容,并符合附件合同中对工作内容的约定及要求,控制价为含税72615元(税率自报),超控制价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二、供货周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方通知为准,因*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方承担。

三、标书下载时间:2024年 1 月 9 日至2024年 1 月 15 日 10 时止

四、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10 分止在安徽建工集采平台完善报名、并报价且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 (略) 迎江区独秀大道绿地云公馆(龙狮桥乡现代服务产园北侧二楼203-204室)安徽 (略) 。

五、标书递交(邮寄)地址: (略) 迎江区独秀大道绿地云公馆(龙狮桥乡现代服务产园北侧二楼203-204室)安徽 (略) (资质复印件须同步邮寄)拒收跑腿

六、邮寄联系人:刘工 电话:* 现场联系人: 张工 :*

七、验收标准:组织人员现场验收,满足验收规范要求且确保验收通过并送电。

八、到货地点:庐江县湖岗路东侧、世纪大道南侧

九、支付方式:1、按月结算,每月20日核对已施工工程量。按照建设单位付款的前提下,依据工程进度付至结算量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结算量85%,决算完成后付至97%,,余款3%在一年内无息付清。

2、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供应链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不计利息)支付。

十、其他要求: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

十一、税率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自报,理论上不含税最低价中标,投标人须在备注栏注明发票类型。

重要提示: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记录表及其附件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及逾期未送达文件的,按废标处理。2、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个月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中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弃标的,后续12个月禁止其参与安徽建工集团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此报价为以上工程综合单价应是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特殊注明的工作内容,并符合附件合同中对工作内容的约定及要求,控制价为含税72615元(税率自报),超控制价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

二、供货周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方通知为准,因*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方承担。

三、标书下载时间:2024年 1 月 9 日至2024年 1 月 15 日 10 时止

四、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10 分止在安徽建工集采平台完善报名、并报价且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 (略) 迎江区独秀大道绿地云公馆(龙狮桥乡现代服务产园北侧二楼203-204室)安徽 (略) 。

五、标书递交(邮寄)地址: (略) 迎江区独秀大道绿地云公馆(龙狮桥乡现代服务产园北侧二楼203-204室)安徽 (略) (资质复印件须同步邮寄)拒收跑腿

六、邮寄联系人:刘工 电话:* 现场联系人: 张工 :*

七、验收标准:组织人员现场验收,满足验收规范要求且确保验收通过并送电。

八、到货地点:庐江县湖岗路东侧、世纪大道南侧

九、支付方式:1、按月结算,每月20日核对已施工工程量。按照建设单位付款的前提下,依据工程进度付至结算量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结算量85%,决算完成后付至97%,,余款3%在一年内无息付清。

2、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供应链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不计利息)支付。

十、其他要求: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

十一、税率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自报,理论上不含税最低价中标,投标人须在备注栏注明发票类型。

重要提示: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记录表及其附件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及逾期未送达文件的,按废标处理。2、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部门有权暂停其3个月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同时,若投标人12个月内累计3次及以上放弃中标且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弃标的,后续12个月禁止其参与安徽建工集团项目的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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