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北京市《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老师:
(略) 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有申请意向的老师认真学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1.按照区规划办《申报数据汇总表》中的名单,请相关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先行注册, (略) 规划办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通过全规办网站(http://**)访问平台。未经区规划办统一申报的课题无法通过申报资格审批。
2. (略) 申报注册、上传及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工作。
3.课题申请人需在5月31日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4.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无需在《申请书》 (略) 部级管理单位公章。
附件:
教师发展与教育科研中心
2023年5月9日
各位老师:
(略) 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关于组织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有申请意向的老师认真学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1.按照区规划办《申报数据汇总表》中的名单,请相关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先行注册, (略) 规划办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通过全规办网站(http://**)访问平台。未经区规划办统一申报的课题无法通过申报资格审批。
2. (略) 申报注册、上传及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相关工作。
3.课题申请人需在5月31日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4.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无需在《申请书》 (略) 部级管理单位公章。
附件:
教师发展与教育科研中心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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