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关于修订《保定市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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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关于修订《保定市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情况说明

工信局
关于修订《 (略) 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21  点击:93 次

为进一步加强徐水区县城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略) 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号)《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22〕65号)和《关于加强绩效管理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 (略) 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经第三十九次区政府常务会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4日正式发布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发现该方案中有个别字词表述不够准确,工作流程设置不够顺畅,故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23年12月21日经专题会议重新通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方案“四、资金监督管理(一)资金使用原则2.鉴于该奖励资金是以 2021 年科技创新工作为基础、2022年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所获,对 2021、2022 年度为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在技术合同交易、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方面予以追溯激励。”中“予以追溯激励”改为“予以后补助奖励”。
2.将方案附件1《徐水区支持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九条政策(试行)中“奖补资金由区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并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进行兑付。若遇特殊情况,由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本政策措施只适用于 2023 年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奖励资金,用完为止。”改为“奖补资金申请材料经区工信局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结束予以拨付。本政策措施只适用于2023年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奖励资金,用完为止。”

工信局
关于修订《 (略) 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21  点击:93 次

为进一步加强徐水区县城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略) 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号)《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22〕65号)和《关于加强绩效管理提高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 (略) 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经第三十九次区政府常务会会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4日正式发布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发现该方案中有个别字词表述不够准确,工作流程设置不够顺畅,故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部分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23年12月21日经专题会议重新通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方案“四、资金监督管理(一)资金使用原则2.鉴于该奖励资金是以 2021 年科技创新工作为基础、2022年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所获,对 2021、2022 年度为徐水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在技术合同交易、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方面予以追溯激励。”中“予以追溯激励”改为“予以后补助奖励”。
2.将方案附件1《徐水区支持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九条政策(试行)中“奖补资金由区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并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进行兑付。若遇特殊情况,由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本政策措施只适用于 2023 年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奖励资金,用完为止。”改为“奖补资金申请材料经区工信局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奖励资金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结束予以拨付。本政策措施只适用于2023年县域科技创新工作奖励资金,用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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