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第一批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第一批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核查,决定对那坡县杨和木材加工厂等1家使用单位的1台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那坡县2024年年度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第一批)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那坡县2024年度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第一批)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存放地点

使用证编号

设备名称

注册代码

现场核查情况

处理方式

备注

1

那坡县杨和木材加工厂

那坡县德隆乡德孚村三*屯

车11桂L00743(20)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80006

企业倒闭,设备已拆除。

注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核查,决定对那坡县杨和木材加工厂等1家使用单位的1台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 (略) 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那坡县2024年年度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第一批)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那坡县2024年度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第一批)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存放地点

使用证编号

设备名称

注册代码

现场核查情况

处理方式

备注

1

那坡县杨和木材加工厂

那坡县德隆乡德孚村三*屯

车11桂L00743(20)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80006

企业倒闭,设备已拆除。

注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