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物流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轨道物流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共分为1包,通过评审确定1家中标人。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 单位 | 设备 数量 | 维保服务 控制价(万元) |
(一) | 包1 | 202 | ||||
1 | 轨道物流系统维保 | Telelift | 见第二部分 | 套 | 1 | 202 |
说明:1.投标人必须以包为最小单位投标,并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报价超过所投包控制价,投标无效。 3.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人工、材料、交通差旅、保险、税金、通讯、设备、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用费用。本条未列出的费用项目,也将视为其报价已包含在上述已列出的项目费用之中。 4.维保服务期:3年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桢 周昂
办公电话:025-*
移动电话:* *
传 真:025-*
地 址: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25-*
移动电话:*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共分为1包,通过评审确定1家中标人。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 单位 | 设备 数量 | 维保服务 控制价(万元) |
(一) | 包1 | 202 | ||||
1 | 轨道物流系统维保 | Telelift | 见第二部分 | 套 | 1 | 202 |
说明:1.投标人必须以包为最小单位投标,并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报价超过所投包控制价,投标无效。 3.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人工、材料、交通差旅、保险、税金、通讯、设备、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用费用。本条未列出的费用项目,也将视为其报价已包含在上述已列出的项目费用之中。 4.维保服务期:3年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 (略)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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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周桢 周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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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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