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预算编号: 0023-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市局大小型视 (略) 局、区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设备等的维保,以及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
合同履约期限: 自2024年2月24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http://**.cn)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http://**.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肇嘉浜路8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通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预算编号: 0023-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市局大小型视 (略) 局、区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设备等的维保,以及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
合同履约期限: 自2024年2月24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http://**.cn)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http://**.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肇嘉浜路8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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