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某部修建阳光晾衣房公示招标公告2024-第1包
沙洋县某部修建阳光晾衣房公示招标公告2024-第1包
沙洋县某部修建阳光房晾衣房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PBL-G3101
项目名称:沙洋县某部修建阳光晾衣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21.99万元
最高限价:21.99万元
采购需求:沙洋县某部修建阳光房晾衣房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声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相应岗位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略) 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或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4)供应商具有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
(6)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信用中国”或“企查查”网站查询截图);
(7)成交供应商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3、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洋县某部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晶
电 话:0724-*
沙洋县某部修建阳光房晾衣房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PBL-G3101
项目名称:沙洋县某部修建阳光晾衣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21.99万元
最高限价:21.99万元
采购需求:沙洋县某部修建阳光房晾衣房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声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相应岗位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略) 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或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4)供应商具有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
(6)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信用中国”或“企查查”网站查询截图);
(7)成交供应商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3、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工程的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洋县某部
联系方式:李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沙洋县开源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晶
电 话:0724-*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