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五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五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略) 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五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GCGK-YCKYZYGS-*-004 )
一、受 (略) 委托,宜昌通元 (略) 将对“ (略) 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五期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 (略) 西陵区窑湾街道沙河村安置房四期、五期住宅户表配电项目,总建筑面积84253.41平方米,其中沙河安置房五期总建筑面积55268.38平方米,住宅44587.53平方米,地下车库10680.85 平方米,416户;沙河安置房四期总建筑面积28985.03平方米,其中住宅22898.39平方米,幼儿园1288.94 平方米,地下车库4797.7平方米,232户。本工程共计住宅648户,设置90个充电桩,配置容量为7434KW,变压器总装机容量为4000KVA;公建及商业用电新建10KV公建专变高压室1座,新装箱变两台。
(略) 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五期项目已由宜西发改投[2021]87号文批准建设。 (略) 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项目6#、7#及配套工程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2-*-04-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者输变电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投标人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7.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 2023年07月至2023年12月连续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1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略) 政府范围内投资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和服务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
四、报名时间
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1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
联系电话:0717-*(潘)
五、截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须于2024年01月31日9:00-9:3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 (略) 沿江大道新外滩188号宜昌通元 (略) 一楼大厅;
2、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接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不接受邮寄,逾期提交将被拒绝。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六、报名有关说明
1、有意向报名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5日16:00点前在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行线上报名,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售后概不退回。
注:有意向报名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确定已在宜昌电力业扩报装工程招投标报务平台供应商备案审核。
2、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通元 (略)
地址: (略) 沿江大道188号
邮编:*
邮箱:*@*26.com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17-*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非工作时间将无人接听,请谅解。(8:30-11:30,14:30-17:00)
七、其它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宜昌通元 (略)
开户银行:工行三峡电力支行
账号:*2988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电话通知金额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精确到元), (略) 沿江大道188号宜昌通元 (略) 二楼财务室(202)领取。
财务咨询:覃工 0717-*
财务邮箱:*@*q.com(接收开票信息用)
(略) 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五期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GCGK-YCKYZYGS-*-004 )
一、受 (略) 委托,宜昌通元 (略) 将对“ (略) 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五期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 (略) 西陵区窑湾街道沙河村安置房四期、五期住宅户表配电项目,总建筑面积84253.41平方米,其中沙河安置房五期总建筑面积55268.38平方米,住宅44587.53平方米,地下车库10680.85 平方米,416户;沙河安置房四期总建筑面积28985.03平方米,其中住宅22898.39平方米,幼儿园1288.94 平方米,地下车库4797.7平方米,232户。本工程共计住宅648户,设置90个充电桩,配置容量为7434KW,变压器总装机容量为4000KVA;公建及商业用电新建10KV公建专变高压室1座,新装箱变两台。
(略) 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五期项目已由宜西发改投[2021]87号文批准建设。 (略) 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项目6#、7#及配套工程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12-*-04-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如下,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者输变电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投标人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7.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8.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 2023年07月至2023年12月连续任意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9.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电力工程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建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1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略) 政府范围内投资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和服务违约行为终止合同的。
四、报名时间
2024年01月10日-2024年01月15日 16:00(北京时间)前。
联系电话:0717-*(潘)
五、截标时间、地点和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须于2024年01月31日9:00-9:3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 (略) 沿江大道新外滩188号宜昌通元 (略) 一楼大厅;
2、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9:30时(北京时间),对于该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接收(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不接受邮寄,逾期提交将被拒绝。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六、报名有关说明
1、有意向报名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5日16:00点前在宜昌电力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行线上报名,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售后概不退回。
注:有意向报名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确定已在宜昌电力业扩报装工程招投标报务平台供应商备案审核。
2、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通元 (略)
地址: (略) 沿江大道188号
邮编:*
邮箱:*@*26.com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717-*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非工作时间将无人接听,请谅解。(8:30-11:30,14:30-17:00)
七、其它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宜昌通元 (略)
开户银行:工行三峡电力支行
账号:*2988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电话通知金额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精确到元), (略) 沿江大道188号宜昌通元 (略) 二楼财务室(202)领取。
财务咨询:覃工 0717-*
财务邮箱:*@*q.com(接收开票信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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