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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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帐户后,以邮件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2.项目编号:JLDY2024-005;

3.采购预算:约235万元/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采购需求:食堂委托经营,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营养餐,并在学校活动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5.服务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

6.营养餐标准:12元/人/餐(两荤两素一主食),儿童餐一日三餐14元/日,校区约140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配送为准);

7.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周期内,每学年(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供餐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 80%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该中标人的所有合作;

8.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2)投标人内部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厨师1人、高级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4、信誉要求:

(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投标人将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德亿 (略) (*@*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带到开标现场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南关区仙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彩晶大厦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

招标人地址:经开一区临河街173号

联系人:迟海龙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德亿 (略)

地址: (略) 二道区吉林大路以南,安乐路以北,民丰大街以东,福安街以西亚泰花园.樱花苑6【幢】707号房

联系人:宋雪楠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雪楠

联系电话:043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招标文件费到达指定帐户后,以邮件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2.项目编号:JLDY2024-005;

3.采购预算:约235万元/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采购需求:食堂委托经营,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营养餐,并在学校活动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5.服务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

6.营养餐标准:12元/人/餐(两荤两素一主食),儿童餐一日三餐14元/日,校区约140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配送为准);

7.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周期内,每学年(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供餐满意度测评)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 80%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与该中标人的所有合作;

8.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2)投标人内部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厨师1人、高级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4、信誉要求:

(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投标人将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德亿 (略) (*@*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 格式)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带到开标现场递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略) 南关区仙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彩晶大厦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小学校

招标人地址:经开一区临河街173号

联系人:迟海龙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德亿 (略)

地址: (略) 二道区吉林大路以南,安乐路以北,民丰大街以东,福安街以西亚泰花园.樱花苑6【幢】707号房

联系人:宋雪楠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雪楠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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