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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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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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JZB-LY-2024-0116)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
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附营业执照原件或单位
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
七、其他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JZB-LY-2024-0116
2、项目名称: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JZB-LY-2024-0116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
镇政府六楼会议室、三楼会议室购买音频系统 2 套;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3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 1 年;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
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附营业执照原件或单位
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2:30 至 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 。
3.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石寺镇云梦路 8 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2024 年 1 月 1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石寺镇云梦路 8 号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JZB-LY-2024-0116)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
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附营业执照原件或单位
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
七、其他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JZB-LY-2024-0116
2、项目名称: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JZB-LY-2024-0116 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购买音响设备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
镇政府六楼会议室、三楼会议室购买音频系统 2 套;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3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质保期 1 年;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
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附营业执照原件或单位
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2:30 至 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 。
3.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栋 2007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石寺镇云梦路 8 号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2024 年 1 月 1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石寺镇云梦路 8 号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 1 号楼 2007 室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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