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关于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等一批神经外科耗材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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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关于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等一批神经外科耗材的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 (略) (以下简称“我院”) (略) 的需求,拟对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等一批神经外科耗材进行采购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等一批神经外科耗材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包组

耗材名称

使用科室

主要功能用途

1

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

神经外科

用于减少或避免神经外科手术中因创口闭合不全而导致的出血、渗血等问题。

2

多功能手术解剖切割器(可止血消融电极)

在开展颅咽管瘤、胶质瘤、脑膜瘤、脊索瘤等神经外科微创精细化手术中,与高频手术设备或吸引装置配套使用,供腔镜手术下对组织进行消融、切割、剥离、电凝和吸引用。

3

消融电极

(外科术中止血装置)

适用于经鼻蝶手术制作粘膜瓣,具有凝血,消融,剥离等功能的同时能同步吸除积液和有害烟雾。

4

血管夹

适用于神经外科开颅手术中的头皮毛细血管夹闭,临时止血。

5

外科术中止血消融电极

与高频设备配套使用,供手术时对经鼻入路组织进行电凝止血,适合神经外科在内镜下经鼻蝶术中使用。

6

医用粘合剂

适用于头皮等颌面部皮肤创口粘合,减少疤痕。

7

硬脑膜医用胶

适用于硬脑膜缺损部位的辅助封合,防止脑脊液漏。

8

一次性使用颅内牵开固定导管

适用于颅内手术中扩开术野周围软组织,提供一个可视化的工作通道。

9

颅颌面修补系统

配合颅颌面内固定系统,适用于颅颌面骨缺损修补。

10

人工骨浆、骨粒

适用于开颅钻孔造成骨缺损填充;开颅铣刀造成骨缝填充;去骨瓣减压术造成颅骨缺损;MVD手术后颅窝脑脊液漏预防;经鼻内镜颅底重建中硬性支撑。

11

可吸收外科缝线

适用于需要用到可吸收性缝合材料的神经外科手术,可吸收物理抑菌编织缝线,提供切口支持和接口安全性。

12

不可吸收缝合线

适用于需要用到带针不可吸收性缝合材料的神经外科手术,提供理想的切口支持和接口安全性。

13

脑血管吻合夹

适用于神经外科术中血流的临时阻断。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附件1:《 (略) 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共13项包组,报名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一项或多项耗材进行报名,若报名多项,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各项产品的完整资料。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上述报名人资格要求中第1、第2和第3点,需报名人确认,并提供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详见《 (略) 内磋商文件》中第三章“报名文件格式”-承诺函。

5、投标产品、报名人相关要求:

5.1 如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目录内产品,则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报名人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报名人若为经销商则无须提供此项)。

5.2如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内产品,则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名人若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3如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内产品,则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名人若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4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目录内产品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说明。

5.5上述内容(5.1-5.4),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

四、报名方式及邮件相关内容: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未发邮件或不按要求发送邮件的视作报名无效;

2、电子邮箱:*@*ail.http://**;

3、邮件主题:采购内容序号+耗材名称+公司名称”(例:序号1-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 **公司)

4、邮件正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微信号;

5、邮件内容:

(1)报名文件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报名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

6、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 - 2023年1月18日(截止);

五、递交报名文件

1、纸质材料:报名文件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正本(1份)于收件截止日期前递交至下述地址,副本(4份) (略) 内磋商当天带至会议现场,报名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略) 内磋商文件》。

2、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中山大学 (略) 4号楼1楼采购中心采购1室,杨老师,020-*

3、报名文件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 17:00

六、采购调研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的供应商

中山大学 (略)

2023年1月19日



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神经外科一批).xlsx

各供应商:

中山大学 (略) (以下简称“我院”) (略) 的需求,拟对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等一批神经外科耗材进行采购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等一批神经外科耗材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包组

耗材名称

使用科室

主要功能用途

1

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

神经外科

用于减少或避免神经外科手术中因创口闭合不全而导致的出血、渗血等问题。

2

多功能手术解剖切割器(可止血消融电极)

在开展颅咽管瘤、胶质瘤、脑膜瘤、脊索瘤等神经外科微创精细化手术中,与高频手术设备或吸引装置配套使用,供腔镜手术下对组织进行消融、切割、剥离、电凝和吸引用。

3

消融电极

(外科术中止血装置)

适用于经鼻蝶手术制作粘膜瓣,具有凝血,消融,剥离等功能的同时能同步吸除积液和有害烟雾。

4

血管夹

适用于神经外科开颅手术中的头皮毛细血管夹闭,临时止血。

5

外科术中止血消融电极

与高频设备配套使用,供手术时对经鼻入路组织进行电凝止血,适合神经外科在内镜下经鼻蝶术中使用。

6

医用粘合剂

适用于头皮等颌面部皮肤创口粘合,减少疤痕。

7

硬脑膜医用胶

适用于硬脑膜缺损部位的辅助封合,防止脑脊液漏。

8

一次性使用颅内牵开固定导管

适用于颅内手术中扩开术野周围软组织,提供一个可视化的工作通道。

9

颅颌面修补系统

配合颅颌面内固定系统,适用于颅颌面骨缺损修补。

10

人工骨浆、骨粒

适用于开颅钻孔造成骨缺损填充;开颅铣刀造成骨缝填充;去骨瓣减压术造成颅骨缺损;MVD手术后颅窝脑脊液漏预防;经鼻内镜颅底重建中硬性支撑。

11

可吸收外科缝线

适用于需要用到可吸收性缝合材料的神经外科手术,可吸收物理抑菌编织缝线,提供切口支持和接口安全性。

12

不可吸收缝合线

适用于需要用到带针不可吸收性缝合材料的神经外科手术,提供理想的切口支持和接口安全性。

13

脑血管吻合夹

适用于神经外科术中血流的临时阻断。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附件1:《 (略) 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共13项包组,报名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一项或多项耗材进行报名,若报名多项,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各项产品的完整资料。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报名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上述报名人资格要求中第1、第2和第3点,需报名人确认,并提供书面承诺函 (格式自拟),详见《 (略) 内磋商文件》中第三章“报名文件格式”-承诺函。

5、投标产品、报名人相关要求:

5.1 如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目录内产品,则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报名人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报名人若为经销商则无须提供此项)。

5.2如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内产品,则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名人若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3如投标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内产品,则投标产品应具备医疗器注册证(无强制要求的除外,以国家药品监管理局网上的数据库中查询的数据为准),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名人若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4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目录内产品需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说明。

5.5上述内容(5.1-5.4),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

四、报名方式及邮件相关内容: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未发邮件或不按要求发送邮件的视作报名无效;

2、电子邮箱:*@*ail.http://**;

3、邮件主题:采购内容序号+耗材名称+公司名称”(例:序号1-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 **公司)

4、邮件正文: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微信号;

5、邮件内容:

(1)报名文件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报名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

6、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 - 2023年1月18日(截止);

五、递交报名文件

1、纸质材料:报名文件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正本(1份)于收件截止日期前递交至下述地址,副本(4份) (略) 内磋商当天带至会议现场,报名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略) 内磋商文件》。

2、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中山大学 (略) 4号楼1楼采购中心采购1室,杨老师,020-*

3、报名文件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 17:00

六、采购调研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的供应商

中山大学 (略)

2023年1月19日



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神经外科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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