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ZX-*)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 (略) 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17.99 万元,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克拉 (略) 南郊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水
标准》中的检测指标,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等开展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同时对
进、出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每月一次开展比对监测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 (略) 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克拉 (略) 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
托检测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
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
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或 2023 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
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
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
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在
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新疆信和 (略) 【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206 号(融汇科创大厦
A 座 4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01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新疆信和 (略) 【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206 号(融汇科创大厦
A 座 401 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水标准》中的检测指标并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等对克拉 (略) 南郊污水处理厂开展进、出水质及污泥
项目委托检测。同时对进、出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每月一次开展比对监测工作,并配合招标
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本招标文
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招标人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决
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一次,服务期限为一年。
3、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天津城投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发布。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19:00 止,每天 10:00
至 13:00 ,16:00 至 19:00 ,过期不候。
5、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箱:
*@*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电
话。
6、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份
7、账户名称:新疆信和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克拉玛依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6505 0189 8654 0000 084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克拉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克拉 (略)
地 址: 新 (略) 克拉玛依区纬一路 30-1 号
联 系 人: 李泽豪
电 话: 099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信和 (略)
地 址: 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206 号(融汇科创大厦 A 座 408 室)
联 系 人: 王敏 阚荷彬
电 话: 0990-*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ZX-*)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 (略) 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17.99 万元,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克拉 (略) 南郊污水处理厂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水
标准》中的检测指标,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等开展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同时对
进、出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每月一次开展比对监测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 (略) 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托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克拉 (略) 进、出水质及污泥项目委
托检测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
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
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
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CMA)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或 2023 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
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
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
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在
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新疆信和 (略) 【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206 号(融汇科创大厦
A 座 4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01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新疆信和 (略) 【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206 号(融汇科创大厦
A 座 401 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水标准》中的检测指标并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等对克拉 (略) 南郊污水处理厂开展进、出水质及污泥
项目委托检测。同时对进、出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每月一次开展比对监测工作,并配合招标
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招标需求、本招标文
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招标人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决
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一次,服务期限为一年。
3、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天津城投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发布。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 19:00 止,每天 10:00
至 13:00 ,16:00 至 19:00 ,过期不候。
5、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同发送到邮箱:
*@*q.com,邮件名称必须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电
话。
6、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份
7、账户名称:新疆信和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克拉玛依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6505 0189 8654 0000 084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克拉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克拉 (略)
地 址: 新 (略) 克拉玛依区纬一路 30-1 号
联 系 人: 李泽豪
电 话: 099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信和 (略)
地 址: 克拉玛依区经四街 206 号(融汇科创大厦 A 座 408 室)
联 系 人: 王敏 阚荷彬
电 话: 0990-*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