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电力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电力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电力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第二批电力物资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ZTY-*-1 | (略) (略) 第二批电力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 高供高计费控装置、JP柜,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2供货地点: (略) 。
2.3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业主要求)。
2.4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 (略) 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2021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天宇 (略) (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9时30分,递交 (略)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长白街18号
联 系 人:于庆丰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项目联系人:张美娇
电 话:0431-*
大安市恒元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批电力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第二批电力物资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ZTY-*-1 | (略) (略) 第二批电力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 | 高供高计费控装置、JP柜,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2.2供货地点: (略) 。
2.3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业主要求)。
2.4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产品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 (略) 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2021年1月1日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天宇 (略) (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9时30分,递交 (略)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长白街18号
联 系 人:于庆丰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1室
项目联系人:张美娇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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