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镇八期整合光伏扶贫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黄山镇八期整合光伏扶贫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山镇八期整合光伏扶贫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罗庄区黄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扶贫收回资金、结余资金、账户利息和村级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黄山镇八期整合光伏扶贫项目,位于黄山镇凤凰庄厂房屋顶,总投资约69万元。

2.2 招标范围:建设约261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约450块,占地面积约1500平米,具体详见工程清单。

2.3 资金来源:扶贫收回资金、结余资金、账户利息和村级自筹等。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5天;

2.6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进一步评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日至**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答疑或澄清要求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点击查看>>.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点击查看>>.pdf或点击查看>>.jpg格式)*@*63.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日09时00分,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日09时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 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6、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招标人: (略) 罗庄区黄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镇长

电 话:0539-*

8、代理机构:山东 (略)

联系人:高工

电 话: 0539-*

1、招标条件

黄山镇八期整合光伏扶贫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 (略) 罗庄区黄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扶贫收回资金、结余资金、账户利息和村级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黄山镇八期整合光伏扶贫项目,位于黄山镇凤凰庄厂房屋顶,总投资约69万元。

2.2 招标范围:建设约261K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约450块,占地面积约1500平米,具体详见工程清单。

2.3 资金来源:扶贫收回资金、结余资金、账户利息和村级自筹等。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5天;

2.6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 公司,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通过或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进一步评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日至**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答疑或澄清要求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点击查看>>.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点击查看>>.pdf或点击查看>>.jpg格式)*@*63.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日09时00分,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日09时00分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 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6、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招标人: (略) 罗庄区黄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镇长

电 话:0539-*

8、代理机构:山东 (略)

联系人:高工

电 话: 053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