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4航站楼安防监控设备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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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4航站楼安防监控设备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T4航站楼安防监控设备增补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 (略)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T4航站楼充电站区域新增监控摄像机,覆盖整个充电区域,T4航站楼共涉及充电区域19个,根据现场情况需新增42个监控摄像机,移位1个监控摄像机以及2个只敷设线缆点位。摄像机视频信号接入T4现有监控系统,视频存储时间90天。

②T4航站楼各个廊桥的活动端入口处新增27台视频监控显示设备,用于确认廊桥内其他楼层是否有旅客滞留的情况。新增的设备通过安防网络接入T4航站楼海康监控平台,相关线缆就近拉至各廊桥的一楼设备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七章。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智能化施工业绩(必须含视频监控),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须提供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 (略) (略) , (略) (略) 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⑤工本费支付凭证)*@*jsct.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4.4 工本费支付账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户名: (略) (略)

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6385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02月01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6.2 (略) (略) 官网 http://**

6.3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6.4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http://**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参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

8.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均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花建、刘飞鸣 联系电话:0571-*/*/*。


1.招标条件

T4航站楼安防监控设备增补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 (略)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T4航站楼充电站区域新增监控摄像机,覆盖整个充电区域,T4航站楼共涉及充电区域19个,根据现场情况需新增42个监控摄像机,移位1个监控摄像机以及2个只敷设线缆点位。摄像机视频信号接入T4现有监控系统,视频存储时间90天。

②T4航站楼各个廊桥的活动端入口处新增27台视频监控显示设备,用于确认廊桥内其他楼层是否有旅客滞留的情况。新增的设备通过安防网络接入T4航站楼海康监控平台,相关线缆就近拉至各廊桥的一楼设备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七章。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智能化施工业绩(必须含视频监控),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须提供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 (略) (略) , (略) (略) 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⑤工本费支付凭证)*@*jsct.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4.4 工本费支付账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户名: (略) (略)

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6385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02月01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6.2 (略) (略) 官网 http://**

6.3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6.4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http://**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参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

8.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均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花建、刘飞鸣 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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