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北政法大学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3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Y2023-3-317)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西北政法大学两校区自动售费柜运营项日3包(二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西北政法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包:雁塔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1项,采购预算:0元,项目椒况:雅塔
校区3号教学楼、1、2、3、4、5、7、9号公离,设备授放14台,简要技术要求、用遍:自
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雁塔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雁塔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
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裁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粗保机构出具的授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钠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裁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
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
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货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承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
项目拒绝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
商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砖商无效。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速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略)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邮寄: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地点:西安
市覆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注:购买碳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现金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雁展路1111号菜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为保证项日顺利实随,贝能承粗一个包的采购内容。现有1、2包成交供应商不得参与
本次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北政法大学
地址: (略) 长安区西长安街558号
联系人:冠
电话: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人:宋新粱王琦张宇
电话:029-*-8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北政法大学两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3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Y2023-3-317)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西北政法大学两校区自动售费柜运营项日3包(二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元,招标人为西北政法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包:雁塔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1项,采购预算:0元,项目椒况:雅塔
校区3号教学楼、1、2、3、4、5、7、9号公离,设备授放14台,简要技术要求、用遍:自
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雁塔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雁塔校区自动售货柜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
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裁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粗保机构出具的授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钠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裁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
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
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
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货金的单位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承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
项目拒绝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
商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砖商无效。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速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略)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邮寄:标书金额: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地点:西安
市覆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注:购买碳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现金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雁展路1111号菜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为保证项日顺利实随,贝能承粗一个包的采购内容。现有1、2包成交供应商不得参与
本次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北政法大学
地址: (略) 长安区西长安街558号
联系人:冠
电话:0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人:宋新粱王琦张宇
电话:029-*-8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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