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河流域嵩县田湖、陆浑等8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服务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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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河流域嵩县田湖、陆浑等8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服务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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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
服务(项目代码:2307-*-04-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嵩县工服招标(2024)0009 号 )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0.83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县田湖镇、饭坡镇、大坪乡、闫庄镇、*浑镇、九皋镇、黄庄乡、木植街乡共
8 个乡镇的供水工程和污水工程建设,其中:1、供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供水厂等 9 个水
厂,供水总规模为 6.45 万吨/天,其余分散供水总规模为 1.75 万吨/天。建设配套供水管道
共计 533.15 公里。2、污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污水处理厂等 7 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
规模为 5.6 万吨/天,其余分散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2.19 万吨/天。建设配套污水管道共计 815.07
公里,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服
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服
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嵩县)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
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嵩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
金,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理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
理服务(项目代码:2307-*-04-01-*)
2、项目编号:嵩县工服招标(2024)0009 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地点:嵩县城区
5、项目概况:嵩县田湖镇、饭坡镇、大坪乡、闫庄镇、*浑镇、九皋镇、黄庄乡、木植街
乡共 8 个乡镇的供水工程和污水工程建设,其中:1、供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供水厂等 9 个
水厂,供水总规模为 6.45 万吨/天,其余分散供水总规模为 1.75 万吨/天。建设配套供水管
道共计 533.15 公里。2、污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污水处理厂等 7 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
总规模为 5.6 万吨/天,其余分散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2.19 万吨/天。建设配套污水管道共计
815.07 公里,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
6、预算金额: 400.83 万元;
7、控制价(费率):施工审定结算价的 0.51%
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
全过程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 8 个乡镇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策划、
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项目合同管理、技术管理、工期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安全及环境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档案信息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9、服务期:实施阶段项目管理服务,即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包
括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
10、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服务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12、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3、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8 日 24:00, (略) 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嵩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
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
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 (略)
地 址: (略) 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北段 322 省道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 年 01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 (略)
地 址: (略) 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北段 322 省道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
服务(项目代码:2307-*-04-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嵩县工服招标(2024)0009 号 )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0.83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县田湖镇、饭坡镇、大坪乡、闫庄镇、*浑镇、九皋镇、黄庄乡、木植街乡共
8 个乡镇的供水工程和污水工程建设,其中:1、供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供水厂等 9 个水
厂,供水总规模为 6.45 万吨/天,其余分散供水总规模为 1.75 万吨/天。建设配套供水管道
共计 533.15 公里。2、污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污水处理厂等 7 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
规模为 5.6 万吨/天,其余分散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2.19 万吨/天。建设配套污水管道共计 815.07
公里,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服
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服
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嵩县)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理
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嵩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
金,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理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全过程管
理服务(项目代码:2307-*-04-01-*)
2、项目编号:嵩县工服招标(2024)0009 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地点:嵩县城区
5、项目概况:嵩县田湖镇、饭坡镇、大坪乡、闫庄镇、*浑镇、九皋镇、黄庄乡、木植街
乡共 8 个乡镇的供水工程和污水工程建设,其中:1、供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供水厂等 9 个
水厂,供水总规模为 6.45 万吨/天,其余分散供水总规模为 1.75 万吨/天。建设配套供水管
道共计 533.15 公里。2、污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污水处理厂等 7 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
总规模为 5.6 万吨/天,其余分散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2.19 万吨/天。建设配套污水管道共计
815.07 公里,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
6、预算金额: 400.83 万元;
7、控制价(费率):施工审定结算价的 0.51%
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伊河流域嵩县田湖、*浑等 8 个乡镇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
全过程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 8 个乡镇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策划、
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项目合同管理、技术管理、工期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安全及环境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档案信息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9、服务期:实施阶段项目管理服务,即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包
括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
10、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服务成果确保满足业主使用要求。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12、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3、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
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8 日 24:00, (略) 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4 日 9 时 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嵩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
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
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 (略)
地 址: (略) 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北段 322 省道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 年 01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 (略)
地 址: (略) 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北段 322 省道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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