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燃机电厂配套再生水管道工程公明水质净化厂段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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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燃机电厂配套再生水管道工程公明水质净化厂段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光明燃机电厂配套再生水管道工程(公明水质净化厂段)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光明燃机电厂配套再生水管道工程(公明水质净化厂段)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招标 (略) (略) ,建设资金为 100%国有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光明区 (略) 公告栏及公众号、 (略) (略) 公告栏发布招标信息。


一、招标人

(略) (略)


二、工程概况与要求

2.1 工程地点: (略) 光明区。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沿根玉路、南安路新建再生水管道DN1000/1200,总长度约3km,再生水泵房1座(总规模12万吨/天,近期规模5.5万吨/天)及附属设施,根据方案投资概算,该项目总投资8137.35万元,建安费6259.5万元。

2.3具体工作: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评价区生态和风景资源现状调查;2.对生态影响的分析评价;3.对风景资源和景点的影响分析评价;4.对现有游览线路和设施的影响分析评价;5.对项目管理等影响分析评价;6.生态影响补偿;7.风景资源保护与生态资源恢复。编制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协助办理生态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办理评审、审批等相关事宜。

2.4工期要求:与项目需求一致。


三、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00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40%,即27.00万元。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简易公开招标方式。公 (略) 光明区 (略) 公告栏、公 (略) (略) 公告栏。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5.1 法人资格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5.2.1投标人企业资质:具有*级及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及业绩;

5.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4.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4.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无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5.4.3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无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4.4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无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4.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一)发布招标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1日09:00起至2024年1月17日18:00止(北京时间)

(二)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 09:00起至2024年1月17日18:00止(北京时间)

(三)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1日 09:00起至2024年1月17日18:00止(北京时间),发包人代表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同步给所有报名投标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发放招标文件。

(四)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报名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 (略) (略) 六楼。备注: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质疑答疑、递交投标文件

(一)质疑答疑: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4年1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24年1月18日 18:00(北京时间)前对投标人质疑进行书面答复,并将答疑通知所有投标人。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19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 (略) (略) 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四)开标、评标会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 (略) (略) 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出席人员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8.1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2本次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3本次定标原则:

招标人授权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定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评审及排序,得分最高且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单位。

中标公示: (略) 光明区 (略) 公告栏、公 (略) (略) 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李工

报名联系电话:*


十、招投标程序

第一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二步:受理投标文件递送;

第三步:组织内部评议;

第四步:公布结果。

光明燃机电厂配套再生水管道工程(公明水质净化厂段)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光明燃机电厂配套再生水管道工程(公明水质净化厂段)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招标 (略) (略) ,建设资金为 100%国有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光明区 (略) 公告栏及公众号、 (略) (略) 公告栏发布招标信息。


一、招标人

(略) (略)


二、工程概况与要求

2.1 工程地点: (略) 光明区。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沿根玉路、南安路新建再生水管道DN1000/1200,总长度约3km,再生水泵房1座(总规模12万吨/天,近期规模5.5万吨/天)及附属设施,根据方案投资概算,该项目总投资8137.35万元,建安费6259.5万元。

2.3具体工作: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评价区生态和风景资源现状调查;2.对生态影响的分析评价;3.对风景资源和景点的影响分析评价;4.对现有游览线路和设施的影响分析评价;5.对项目管理等影响分析评价;6.生态影响补偿;7.风景资源保护与生态资源恢复。编制生态影响评价报告,协助办理生态影响评价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办理评审、审批等相关事宜。

2.4工期要求:与项目需求一致。


三、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00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价为招标控制价下浮40%,即27.00万元。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简易公开招标方式。公 (略) 光明区 (略) 公告栏、公 (略) (略) 公告栏。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林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5.1 法人资格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5.2.1投标人企业资质:具有*级及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及业绩;

5.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林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4.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4.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无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5.4.3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无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4.4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无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4.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一)发布招标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1日09:00起至2024年1月17日18:00止(北京时间)

(二)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 09:00起至2024年1月17日18:00止(北京时间)

(三)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1日 09:00起至2024年1月17日18:00止(北京时间),发包人代表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同步给所有报名投标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发放招标文件。

(四)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五)报名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 (略) (略) 六楼。备注: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质疑答疑、递交投标文件

(一)质疑答疑: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 2024年1月18日 12: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24年1月18日 18:00(北京时间)前对投标人质疑进行书面答复,并将答疑通知所有投标人。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19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 (略) (略) 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四)开标、评标会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 (略) (略) 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出席人员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8.1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2本次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3本次定标原则:

招标人授权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定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评审及排序,得分最高且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单位。

中标公示: (略) 光明区 (略) 公告栏、公 (略) (略) 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九、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李工

报名联系电话:*


十、招投标程序

第一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二步:受理投标文件递送;

第三步:组织内部评议;

第四步: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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