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度杂木树头燃料采购公告
2024年上半年度杂木树头燃料采购公告
用户需求书
1. 拟采购燃料品种
1.1. 品种:杂木树头(除棕榈科树木、发财树外)。
1.2. 规格:碎料(80%以上的粒度应小于100mm,其余粒度小于200mm)。
1.3. 质量要求:无不可燃杂质;基准水分33%,根据水分高、低进行比例调整结算价;基准灰分为7%,超1个百分点扣1个百分点的重量。
2. 采购区域:不限(不含广西、海南区域)。
3. 采购方式:挂牌采购。
4. 采购数量:本项目计划采购数量不小于3万吨。 (略) 生产需要,以最终燃料调度进厂数量为准。
5. 采购价格:执行《生物质燃料挂牌收购价格表》价格。报名的单位 (略) 审批合格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索取或咨询。
6. 合同期限: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合同执行期内,我公司有调整《生物质燃料挂牌收购价格表》信息的权利,如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采购价格或质量计价方式,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合同执行期内,我公 (略) 场资源情况,视生产需求增补供应商。
7. 合同数量分配:
7.1. 单份合同签订数量以报名供应商提交的《生物质燃料供货计划表》填报数量为最终合同签订数量。单份合同数量不少于0.75万吨。
7.2.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按计划完成合同约定的当月计划供货数量的,我公司有权对未完成供货计划的部分进行自主分配。
8. 供应商数量:不作供应商数量限制。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已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被终止合同,我公 (略) 场资源情况,视生产需求增补供应商。
9. 合同违约:
9.1. 供应商来料中非合同指定燃料品种占比超过10%,*方可拒收,*方需自行装车运走。
9.2. 来料中含有不可燃的杂质(如泥土、石头等非燃料)占比超过20%,*方可拒收,*方需自行装车运走。
9.3. 如*方不同意自行装车运走,则*方将按照“该车燃料结算价格=80元/吨×结算数量-违约金”进行结算。
9.4. 来料如出现明水现象,按1000元/车扣罚。
10. 货源地监控:按我公司(电厂方)管理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手机APP、固定监控等方式, (略)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 报名条件要求: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2.2. 最近三年内无 (略) (略) ( (略) (略) )黑名单或最近一年内被列入广东粤电湛 (略) 灰名单和黑名单的个人或法人;
12.3. 自然人。采购方企业员工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
12.4. 报名单位在报名时每个申请的供货场点至少提供一台破碎设备,破碎设备输送带头部需配置输送带筛网,均需提供A4纸彩色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5:生物质燃料供货场点破碎设备、筛网展示图及承诺书,并在照片右上角标记报名单位名称、供货场点名称);如缺少破碎设备照片或出现两名及以上报名单位提供同一破碎设备的,则该供货场点申请将不予接受。
13. 供应商退出
13.1. 合同期内,供应商达到以下任一项,我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1.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与报名条件要求不符的;
13.1.2.合同期内按月度计算,供应商同时满足以下13.1.2.1和13.1.2.2条款的;
13.1.2.1.供应商月度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少于50%时;
13.1.2.2.供应商每月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少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合同当月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的平均值的50%时。
13.2. 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1年内不得再参与该品种采购。
14. 联系方式
14.1. 单位:广东粤电湛 (略) 生产经营部燃料经营分部;
14.2. 地址: (略) 遂溪县白坭坡工业基地工业南路5号 邮编:*;
14.3. 联系人:马展雄 * 传真:0759-* 邮箱:*@*63.com。
用户需求书
1. 拟采购燃料品种
1.1. 品种:杂木树头(除棕榈科树木、发财树外)。
1.2. 规格:碎料(80%以上的粒度应小于100mm,其余粒度小于200mm)。
1.3. 质量要求:无不可燃杂质;基准水分33%,根据水分高、低进行比例调整结算价;基准灰分为7%,超1个百分点扣1个百分点的重量。
2. 采购区域:不限(不含广西、海南区域)。
3. 采购方式:挂牌采购。
4. 采购数量:本项目计划采购数量不小于3万吨。 (略) 生产需要,以最终燃料调度进厂数量为准。
5. 采购价格:执行《生物质燃料挂牌收购价格表》价格。报名的单位 (略) 审批合格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索取或咨询。
6. 合同期限: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合同执行期内,我公司有调整《生物质燃料挂牌收购价格表》信息的权利,如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采购价格或质量计价方式,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合同执行期内,我公 (略) 场资源情况,视生产需求增补供应商。
7. 合同数量分配:
7.1. 单份合同签订数量以报名供应商提交的《生物质燃料供货计划表》填报数量为最终合同签订数量。单份合同数量不少于0.75万吨。
7.2. 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按计划完成合同约定的当月计划供货数量的,我公司有权对未完成供货计划的部分进行自主分配。
8. 供应商数量:不作供应商数量限制。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已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被终止合同,我公 (略) 场资源情况,视生产需求增补供应商。
9. 合同违约:
9.1. 供应商来料中非合同指定燃料品种占比超过10%,*方可拒收,*方需自行装车运走。
9.2. 来料中含有不可燃的杂质(如泥土、石头等非燃料)占比超过20%,*方可拒收,*方需自行装车运走。
9.3. 如*方不同意自行装车运走,则*方将按照“该车燃料结算价格=80元/吨×结算数量-违约金”进行结算。
9.4. 来料如出现明水现象,按1000元/车扣罚。
10. 货源地监控:按我公司(电厂方)管理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手机APP、固定监控等方式, (略)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2. 报名条件要求: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2.2. 最近三年内无 (略) (略) ( (略) (略) )黑名单或最近一年内被列入广东粤电湛 (略) 灰名单和黑名单的个人或法人;
12.3. 自然人。采购方企业员工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
12.4. 报名单位在报名时每个申请的供货场点至少提供一台破碎设备,破碎设备输送带头部需配置输送带筛网,均需提供A4纸彩色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5:生物质燃料供货场点破碎设备、筛网展示图及承诺书,并在照片右上角标记报名单位名称、供货场点名称);如缺少破碎设备照片或出现两名及以上报名单位提供同一破碎设备的,则该供货场点申请将不予接受。
13. 供应商退出
13.1. 合同期内,供应商达到以下任一项,我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1.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与报名条件要求不符的;
13.1.2.合同期内按月度计算,供应商同时满足以下13.1.2.1和13.1.2.2条款的;
13.1.2.1.供应商月度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少于50%时;
13.1.2.2.供应商每月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少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合同当月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的平均值的50%时。
13.2. 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1年内不得再参与该品种采购。
14. 联系方式
14.1. 单位:广东粤电湛 (略) 生产经营部燃料经营分部;
14.2. 地址: (略) 遂溪县白坭坡工业基地工业南路5号 邮编:*;
14.3. 联系人:马展雄 * 传真:0759-* 邮箱:*@*63.com。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