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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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3〕20号)《 (略) 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 (略) 新一轮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23〕1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红色美丽村庄试点)的通知》(黔财基〔2023〕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现就“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一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二、规划地点: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本次采购限价为*.00元)

五、项目内容:对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全程进行监理服务工作,配合*方做好项目管理。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具备相关造价咨询资质或人员资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咨询单位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及规范对项目审批的有关要求;

5.报价按总价报出,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含税费等一切费用并提供正式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

七、若需实地勘察以及需要相关资料,请联系我方提供。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于**日17点前将报价单盖章密封连同其他资料送至江界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若采用邮寄方式,须合理安排时间于**日17点前寄送至江界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方式,本次中标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人,开标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与瓮安县江界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瓮安县江界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瓮安县江界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龚昌吉:*,石胜丹:*

电话:0854-*

**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3〕20号)《 (略) 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 (略) 新一轮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23〕1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红色美丽村庄试点)的通知》(黔财基〔2023〕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现就“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一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二、规划地点: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本次采购限价为*.00元)

五、项目内容:对瓮安县江界河镇渡江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试点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全程进行监理服务工作,配合*方做好项目管理。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印章);

2.具备相关造价咨询资质或人员资质;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咨询单位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及规范对项目审批的有关要求;

5.报价按总价报出,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含税费等一切费用并提供正式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

七、若需实地勘察以及需要相关资料,请联系我方提供。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于**日17点前将报价单盖章密封连同其他资料送至江界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若采用邮寄方式,须合理安排时间于**日17点前寄送至江界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方式,本次中标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人,开标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与瓮安县江界河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瓮安县江界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瓮安县江界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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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龚昌吉:*,石胜丹:*

电话:085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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