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银行总行零星广告定点单位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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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银行总行零星广告定点单位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金华银行总行所需的零星广告定点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HYH-WTCG-LXGG-2023-1337/平台生成编号(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要求

服务期

数量

最高限价(%)

1

金华银行总行零星广告采购定点单位选定

完成金华银行总行安排的日常宣传推广所需的各类推广传播物料及各种氛围包装物料的相关画面设计、制作、安装及维修等工作,以及其他所有平面广告和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修、布展等相关工作及招标方指定的其它工作,技术特别复杂或特殊项目除外。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有效投标数量为N,当3≤N≤5时,入围N-1家;当6≤N≤10时,入围5家;当N≥11,入围8家。

以综合单价为基础的1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日后至2024年2月1日16:00(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方式: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标书费:人民币400元整(此费用由金 (略) 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小写:¥3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基本户汇出)转账汇至“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七、项目招标代理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相关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 元/家,由中标人支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

十、其它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入围后订单分配规则:采购方在分配采购项目时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中标人范围中自行选择实施方,若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则需要按流程进行询价。(询价采购:采购需求单位(部门)发布询价公告或向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书,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提交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http://**)、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非政府采购版块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余淑清联系电话:0579-*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 (略) 李渔路1103号A座11楼

联系人:杨文斌联系电话:*传真:0579-*

监督电话:0579-*

十三、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一切费用自理

浙江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金华银行总行所需的零星广告定点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HYH-WTCG-LXGG-2023-1337/平台生成编号(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要求

服务期

数量

最高限价(%)

1

金华银行总行零星广告采购定点单位选定

完成金华银行总行安排的日常宣传推广所需的各类推广传播物料及各种氛围包装物料的相关画面设计、制作、安装及维修等工作,以及其他所有平面广告和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修、布展等相关工作及招标方指定的其它工作,技术特别复杂或特殊项目除外。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有效投标数量为N,当3≤N≤5时,入围N-1家;当6≤N≤10时,入围5家;当N≥11,入围8家。

以综合单价为基础的1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日后至2024年2月1日16:00(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方式: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标书费:人民币400元整(此费用由金 (略) 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小写:¥3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基本户汇出)转账汇至“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七、项目招标代理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相关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 元/家,由中标人支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二。

十、其它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入围后订单分配规则:采购方在分配采购项目时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中标人范围中自行选择实施方,若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则需要按流程进行询价。(询价采购:采购需求单位(部门)发布询价公告或向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书,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提交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http://**)、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非政府采购版块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余淑清联系电话:0579-*

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 (略) 李渔路1103号A座11楼

联系人:杨文斌联系电话:*传真:0579-*

监督电话:0579-*

十三、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一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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