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航机上水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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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厦航机上水果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委托,厦门 (略) 对【MFZC*】2024年厦航机上水果【福州配餐基地(二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63.4127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2024年厦航机上水果【福州配餐基地(二次)】,采购预算:363.4127万元,
项目内容:
一、合同包01招标货物信息:

1、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要求、验收标准等信息详见附件1:厦航福州配餐部水果需求清单。
2、交货地点:
福州: (略) 长乐区空港大道5号, (略) 配餐部
3、交货时间:
根据航空配送要求,水果全年无休,每日上午8点前货物送至收货口,且因生产保障特殊需求,要求在限时(一般2小时内,具体以生产保障需求时间限定时间为准)补货到位。
4、合同有效期内部分品项执行浮动定期定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以下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完全满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以招标人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境外投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被采购人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或被采购人处罚不得参与采购项目。 3.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特定资格性条款: 1、投标人提供:“若中标,可以提供所有水果验 (略) 凭证或者食用农产品追溯 (略) 面流通的有效质量凭证”承诺函。 2、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水果品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须提供该合同有效期内的发票复印件或订单(汇总合计金额≥100万元)或能体现金额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凭证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如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1-19 16: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30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在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以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2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9:00】 2. 地点: (略) 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楼508评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2-02 09:00:00】
2、开标地点: (略) 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楼508评标厅。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厦门 (略) 】 受理地址:【 (略) 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4楼419】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92-*】,邮箱:【*@*iamenair.com】 如投标人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略) 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厦航新总部】 联系人及电话:【赖先生】,【0592-*】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花屿路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委托,厦门 (略) 对【MFZC*】2024年厦航机上水果【福州配餐基地(二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63.4127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2024年厦航机上水果【福州配餐基地(二次)】,采购预算:363.4127万元,
项目内容:
一、合同包01招标货物信息:

1、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要求、验收标准等信息详见附件1:厦航福州配餐部水果需求清单。
2、交货地点:
福州: (略) 长乐区空港大道5号, (略) 配餐部
3、交货时间:
根据航空配送要求,水果全年无休,每日上午8点前货物送至收货口,且因生产保障特殊需求,要求在限时(一般2小时内,具体以生产保障需求时间限定时间为准)补货到位。
4、合同有效期内部分品项执行浮动定期定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以下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完全满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以招标人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境外投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被采购人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或被采购人处罚不得参与采购项目。 3.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特定资格性条款: 1、投标人提供:“若中标,可以提供所有水果验 (略) 凭证或者食用农产品追溯 (略) 面流通的有效质量凭证”承诺函。 2、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水果品类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须提供该合同有效期内的发票复印件或订单(汇总合计金额≥100万元)或能体现金额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凭证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如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1-19 16: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300元;
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在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以加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2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下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9:00】 2. 地点: (略) 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楼508评标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2-02 09:00:00】
2、开标地点: (略) 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5楼508评标厅。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厦门 (略) 】 受理地址:【 (略) 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4楼419】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92-*】,邮箱:【*@*iamenair.com】 如投标人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略) 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厦航新总部】 联系人及电话:【赖先生】,【0592-*】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花屿路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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