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新湾乡柴段村柴段桥至老棚里双车道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修水县新湾乡柴段村柴段桥至老棚里双车道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修水县新湾乡柴段村柴段桥至老棚里双车道改造工程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以下投标人做好相关投标资料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修水县新湾乡柴段村柴段桥至老棚里双车道改造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3、建设地点:修水县新湾乡柴塅村;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质量要求及工期:合格,工期为180天;
7、招标控制价:*.33元(按财政评审价下浮15%);
8、 (略) 名单:
序号 | 投标公司 | 委托人 |
1 | 江西 (略) | 车小群 |
2 | 江西 (略) | 陈宜林 |
3 | 江西 (略) | 张雪娥 |
4 | (略) | 查小娥 |
5 | 江西 (略) | 查仁来 |
6 | (略) (略) | 周胡平 |
7 | (略) | 吴海红 |
8 | (略) (略) | 张礼民 |
二、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安全考核证书(省交通运输厅颁发)。
三、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到场);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原件;
6、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五大员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交安C类证书)、材料员、资料员】加盖公章;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以上1-8项资料放入技术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提交);
10、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一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万*仟元整(¥74000元)。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中标后递交)。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场缴纳给招标单位,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如施工单位中标,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中标通知后24小时内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
3.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5至01月17日下午17:00;
4.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秀水大道琴海中学铺面252号;
5.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8日下午14:30时(逾期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开标地点: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二楼。
五、评标方法
1.经评审合理低价最低价中标。
2.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 (略)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如未在2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弃权,按废标处理。在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3.付款方式:该项目付款方式按4:3:3比例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工程款40%,验收合格后付30%,待审计结束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付30%(以上工程款含税)审计后余款由自筹资金解决付清。发包人可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该项目结算时,按规定缴纳税费。
4.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县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县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6.本工程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招标人:修水县新湾乡柴塅村村委会
联系人:许军舰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西 (略)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修水县新湾乡纪委
联系人:李新炎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新湾乡政府网站公告
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
江西 (略)
2024年1月15日
修水县新湾乡柴段村柴段桥至老棚里双车道改造工程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以下投标人做好相关投标资料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修水县新湾乡柴段村柴段桥至老棚里双车道改造工程;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3、建设地点:修水县新湾乡柴塅村;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质量要求及工期:合格,工期为180天;
7、招标控制价:*.33元(按财政评审价下浮15%);
8、 (略) 名单:
序号 | 投标公司 | 委托人 |
1 | 江西 (略) | 车小群 |
2 | 江西 (略) | 陈宜林 |
3 | 江西 (略) | 张雪娥 |
4 | (略) | 查小娥 |
5 | 江西 (略) | 查仁来 |
6 | (略) (略) | 周胡平 |
7 | (略) | 吴海红 |
8 | (略) (略) | 张礼民 |
二、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安全考核证书(省交通运输厅颁发)。
三、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到场);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原件;
6、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公章;
7、五大员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交安C类证书)、材料员、资料员】加盖公章;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以上1-8项资料放入技术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提交);
10、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一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万*仟元整(¥74000元)。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中标后递交)。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场缴纳给招标单位,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如施工单位中标,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中标通知后24小时内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
3.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5至01月17日下午17:00;
4.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秀水大道琴海中学铺面252号;
5.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8日下午14:30时(逾期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开标地点: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会议室二楼。
五、评标方法
1.经评审合理低价最低价中标。
2.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 (略) 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如未在2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弃权,按废标处理。在3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3.付款方式:该项目付款方式按4:3:3比例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付工程款40%,验收合格后付30%,待审计结束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后付30%(以上工程款含税)审计后余款由自筹资金解决付清。发包人可根据承包人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情况调整付款比例,承包人不得有异议。该项目结算时,按规定缴纳税费。
4.该项目工程的有关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县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县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6.本工程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招标人:修水县新湾乡柴塅村村委会
联系人:许军舰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西 (略)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修水县新湾乡纪委
联系人:李新炎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新湾乡政府网站公告
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
江西 (略)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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